中國甘肅在線天水訊 近日,張家川縣一男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張家川縣公安局馬關派出所依法查處。
2022年01月18日,張家川縣公安局馬關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三輪貨車滿載煙花爆竹行駛在公路上,巡邏民警遂對該貨車進行檢查,并對駕駛員的證件進行核實。經查,三輪貨車駕駛員王某在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輛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王某對其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違法行為人王某被張家川縣公安局處以罰款10000元,并沒收其非法運輸的29箱煙花爆竹。
民警提醒:未經許可生產、經營、存儲、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大力推進煙花爆竹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地落實,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為廣大群眾歡度新春佳節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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