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在線天祝訊 近日,武威市天祝縣公安局松山派出所民警在東大灘鄉酸茨溝村處警時,發現酸茨溝村的原始森林中暗裝了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的捕獸夾、繩扣等。民警隨即向縣森林警察大隊對此事進行上報。
為有效地打擊非法捕獵行為,保護當地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民警對這些工具予以沒收,下一步,武威市天祝縣公安局松山派出所將在轄區村組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同時,對于非法捕獵等危害野生動物的行為,武威市天祝縣公安局松山派出所堅決予以打擊和制止。
警方提醒:野生動物受法律保護,獵捕野生動物涉嫌違法犯罪,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切勿非法獵捕、濫殺、買賣、食用野生動物。若發現相關違法犯罪線索請立即舉報,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厲打擊。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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