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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性與商業化的博弈中,一邊是對內容質量的維護,另一邊則是對用戶言論的約束,如何平衡二者關系,成為知乎不得不解答的問題之一
追求“理性”的網絡問答社區——知乎,最近動作頻頻:先是狀告微博營銷賬號侵權,后又對部分知乎大V永久封號。
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知乎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知乎姐姐”“知乎醬”“我們都愛看知乎”等一系列微博賬號,長期以文字、截圖等形式,未經授權轉載知乎站內回答,均屬侵權行為;并已委托律師追究相關微博賬號運營者的侵權責任,協助知乎用戶維護其合法權利。
截至法治周末記者發稿時止,知乎的該條聲明微博轉載數已超過1.1萬條,評論接近3900條,熱門評論則呈“一邊倒”的態勢支持知乎維權。
與維權得到的強烈支持相比,知乎的另一舉動,收到的回應則截然不同。
5月4日,知乎在官方專欄發布《知乎社區管理組關于處理部分破壞社區秩序賬號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宣布對嚴重違反知乎社區管理規范、干擾社區正常秩序的“飛鳥冰河”“一笑風云過”等6個賬號進行永久封禁處理。封殺一出,“一笑風云過”就直播去知乎“上訪”;也有一些未涉此事的大V為表達對知乎的抗議,宣布退出知乎。
一邊是對內容質量的維護,一邊則是對用戶言論的約束,如何平衡二者關系,成為知乎不得不解答的問題之一。
理性氛圍“敗給”開放注冊
公開資料顯示,知乎網站于2010年12月開放,3個月后獲得了李開復的投資,一年后獲得啟明創投的近千萬美元融資。
“作為最早期的一批用戶,李開復、雷軍以及知乎創始團隊為代表的互聯網精英用戶給知乎奠定的基調是:一個圍繞精英階層的知識社區。早期的用戶一方面憑借專業的知識提供優質內容,另一方面礙于身份和修養也不會在回答中出言不遜。這時候的知乎更像是內部沙龍,參與者的能力、價值觀水平都差不多。”知名互聯網評論人士張珞陽回憶初到知乎時的感受。
法治周末記者注意到,知乎早期采用的是邀請制注冊方式,獲得邀請碼才能成為知乎用戶,知乎通過對用戶的篩選,保持用戶和內容的穩定性。
“在邀請制的環境下,從普通用戶的角度出發,幾乎可以免費獲得優質內容,而從分享者的角度,則獲得肯定和尊重。”張珞陽談道。
2013年3月,知乎向公眾開放注冊。不到一年時間,注冊用戶由40萬攀升至400萬。
知乎公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用戶量的增加賦予了知乎閱讀答案、輸出答案的新功能,也使知乎擁有了大量的用戶原創內容,這些內容因為緊貼行業熱點、貼近日常生活,非常容易形成共鳴引發爆點,因此部分微博營銷賬號會借用知乎名義進行轉載。
不過,在張珞陽看來,大規模的用戶涌入,也打破了知乎一直努力營造的理性氛圍。
“以前是內部沙龍的討論,現在變成大討論,新來的用戶出于各種目的,不再針對問題本身,而是利用問題下的相關話題,或為了引人關注,或為了營銷目的,開始刻意引發爭論,并對不同意見者進行人身攻擊!睆堢箨柵e例說,“‘月收入十萬是什么樣的體驗’等此類問題在知乎上逐漸增多,這樣的氛圍很難再吸引真正的精英階層流入,也造成優質的老用戶不斷流失。”
純粹與商業化悖論
而對出于營銷等目的的用戶回答,知乎的態度從5月4日的《決定》中可見一斑。
知乎官方公開的處罰原因是“賬號行為存在明顯異常,包括多個賬號合作謀求不正當曝光”,知乎也在社區規范里明確禁止“組團刷贊”。
據悉,知乎回答的排序算法是:得分=加權贊同數-加權反對數。答案并不是按回答時間排序的,而是得分越高的回答越靠前,換言之關注度越高用戶的回答越靠前。
“這種算法無形中把知乎人群進行了分層,大V(高關注用戶)往往能決定哪些話題和回答能被大多數用戶看到,更多的話語權也被大V壟斷。知乎也不愿看到大V形成的利益集團,對平臺內容和流量進行綁架,處罰是必然的。”張珞陽認為。
上述知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知乎是有廣告產品的,但所有的商業合作,都會讓用戶明確知道是廣告,比如知乎日報的“這里是廣告”欄目。知乎不會將商業合作混淆成優質內容不加標示進行熱門推送,也不會因為商業合作做任何輿情處理。
知乎CEO周源也在去年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知乎將專注原生廣告。
知名互聯網評論人士“文化界”在其發表的署名文章《知乎“永久封禁6大V”后,如何打破商業困境?》中指出:知乎的原生廣告效果并不明顯,正因為這一領域的裹足不前,導致了軟文廣告的伺機而生。商機看準了知乎大V在知乎中一呼百應的影響,試圖通過軟文形式開展合作。
“從知乎的運營現狀看,為了保持知乎社區的理性和純粹,知乎對大V軟文是排斥的,但知乎本身也沒有設置相應的激勵機制,用戶無法通過積分等提升價值,如何在保持理性的基礎上實現商業化,留住用戶,對知乎來說,是個悖論,需要尋找兩者間的最大公約數!彼偻狙芯吭涸洪L丁道師指出。
對于未來知乎可以探索的商業化路徑,除了廣告外,丁道師建議:“一方面,基于累計的高凈值人群,可以嘗試職業化的社交;另一方面知乎涉足藝術、財經等諸多領域,可以植入相關領域的產品轉型電子商務!
幫用戶義務維權
當然,商業化的問題顯然不是一時可以解決的。從4月26日的聲明看,知乎正通過幫助用戶維權的方式尋找突破口。
上述知乎工作人員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作為UGC社區,知乎始終致力于保護原創作者的權益。知乎在用戶協議中即明確:用戶發布的原創內容,著作權歸于用戶所有。與此同時,知乎不斷改進社區產品,引導轉載方者規范引用。為了降低用戶維權成本,知乎與包括今日頭條、ZAKER、微博以及26家第三方網站,建立了跨平臺維權機制,幫助用戶維權。
據悉,去年底,知乎推出“微信公眾號侵權投訴產品”,至今已經處理了7000多個侵權案例。
“依照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并不沒有要求平臺承擔為著作權人維權的法定義務。因為平臺僅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并沒有享有作品的著作權。但是,如果平臺與著作權人有協議約定,那么,平臺就有為著作權人維權的約定義務,但這種情況并不常見!被ヂ摼W與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律師范曉倩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法治周末記者并未在知乎的相關用戶協議中看到約定維權的規定。不過,知乎針對用戶原創內容的相關知識產權規則指出:“第三方若出于非商業目的,將用戶在知乎上發表的內容轉載到知乎之外的地方,應當注明原作者姓名,給出原始鏈接,注明‘發表于知乎’,并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演繹。”
查看“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等微博賬號此前發送的微博,可以發現:其主要組成部分是對知乎用戶問答的截圖轉載,在相關微博中可以看到回答用戶的頭像、名稱及個人介紹,但看不到“授權”標識和對內容來源的標注。
“對個人原創者來說,往往缺乏途徑和條件監控自己生產的內容是否被侵權,即使知道侵權了很多,也會因為維權成本過高而放棄。內容發布平臺幫助用戶維權,無論是威懾侵權者,還是解決糾紛,都有益處!狈稌再惶寡浴#ㄓ浾 仇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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