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 朱浩源 實習生 熊雅麗)7月14日,記者從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蘭州市進一步明確參保登記、制發社保卡流程一體化標準要求,已參保并已領取社保卡的人員,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之間轉移參保時,不再進行新制卡,只進行業務數據轉換。參保人員還未制卡需要住院的,本人可持住院押金條、住院登記證、身份證原件在市醫保局辦理加急辦卡手續,當天即可取卡。
按照要求,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新參保人員,每年1—11月在各社區進行參保登記,在參保登記時需同步提交制卡數據,否則不得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社保卡由所在轄區的社區負責申領和發放。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在市、縣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辦理完參保手續的5個工作日內向信息辦或社保經辦機構提交制卡數據;在職和退休人員參保人員社保卡由所在單位負責申領和發放。新生兒、十六歲以下人員制發社保卡全部按照要求提交制卡數據。已參保尚未領取社保卡的居民,可在參保經辦機構核對個人信息、提交電子照片;已參保并已領取社保卡的人員,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之間轉移參保時,不再進行新制卡,只進行業務數據轉換。
同時,城鎮居民參保人員(除新生兒以外)每年1—11月繳費,次年1月1日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已制發的社保卡在待遇享受時間開始方可使用。已參保人員未領到社保卡需住院的,參保人員社保卡已提交卡商是在制卡狀態,職工參保人員可在蘭州市醫保局開具無卡就醫介紹信,持介紹信就醫即可;居民參保人員在所在縣區醫保局進行住院申報并打印無卡就醫介紹信,居民可持介紹信進行就醫。參保人員還未制卡的,本人可持住院押金條、住院登記證、身份證原件在市醫保局辦理加急辦卡手續,當天即可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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