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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毆打致學生重傷 通渭一教師一審獲緩刑

時間:2015-07-21 14:32:53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體罰毆打致學生重傷

  通渭一教師一審獲緩刑

  西部商報訊(記者宋芳科 實習生馬麒麟)定西通渭縣北城鋪鄉9歲學童豆豆(化名)原本可以像其他同學一樣背上書包快樂的上學,可如今他只能在家里養傷,而致使其受傷無法正常上學的正是他的老師。昨日記者獲悉,通渭縣北城鋪鄉石關學校三年級班主任劉某某,因班上同學豆豆不聽話,而體罰毆打致其重傷二級,被通渭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

  學生犯錯老師多次體罰毆打

  據通渭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系石關小學三年級班主任,2014年12月3日上午,劉某某因學生豆豆偷拿了班上同學的作業本,便在豆豆臉上扇了兩巴掌。之后的第一節語文課、第四節思想品德課由劉某某授課。課堂上劉某某讓豆豆雙腳搭在課桌上,雙手撐在地面上做“俯臥撐”,期間還用拖把毆打豆豆屁股。到了下午第二堂課,因為豆豆謊稱寫家庭作業,生氣的劉某某將豆豆拎起,朝豆豆的臉部打了幾巴掌,緊接著還朝豆豆的腿上踢了幾腳。后又用木笤帚在豆豆的屁股和頭部毆打了幾下,直到豆豆被打暈過去。隨后,豆豆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為左側腦部血腫,頭皮血腫,經鑒定系重傷二級。

  毆打致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

  該案在公安偵查階段以故意傷害罪立案,通渭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某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2015年7月10日,通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

  在該案的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中,豆豆的監護人認為因豆豆受傷四處求醫花去大量費用,應判令被告人劉某某及附帶民事被告石關小學、北城鋪鄉學區、通渭縣教體局連帶賠償損失。法院審理查明,在豆豆治療期間被告人劉某某支付3萬余元醫療費,石關學校支付3.9萬余元醫療費,同時按照每天120元標準支付營養費和護理費共計3.5萬元,并借給豆豆監護人2萬元檢查費。對此法院審理認為該案發生在學校,所以民事賠償由石關學校承擔,其余被告均不承擔。并判處石關學校賠償受害人5000元。對于民事賠償豆豆的監護人表示無法接受,并準備提起上訴,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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