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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通報13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時間:2015-07-28 10:12:5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 呂寶林)記者從省紀委獲悉,酒泉市近日通報了13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分別是:肅州區總寨鎮單閘村黨支部書記劉全安非法占有殘疾人危房改造補助問題。劉全安私自做主,安排村干部向享受補助的3戶收回殘疾人危房改造補助3000元并據為己有。肅州區總寨鎮紀委給予劉全安黨內警告處分。

  肅州區泉湖衛生院院長潘志春、副院長王學武、副院長張永成虛報冒領套取醫保資金、私設小金庫問題。潘志春、王學武、張永成安排醫務人員,采取虛增病人住院天數、“掛床”、偽造病歷等手段,虛報冒領套取定額醫療保險補助49973.31元記入院財務賬內使用;潘志春安排會計將下撥泉湖鄉東關村、頭墩村衛生院的基本藥品零差率補助和公共衛生經費,房屋租金,樹木出售款、采暖款、煤款、暖氣改造款、印刷費等共計146186元存入個人銀行賬戶,任意支配使用。肅州區紀委給予潘志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王學武、張永成黨內警告處分,將小金庫結余資金上繳區財政。

  肅州區農機監理站借考察學習之機繞道旅游及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肅州區農機監理站全體職工借赴哈密考察學習之機,繞道巴里坤草原旅游,并將旅游費2000元在“陽光培訓”專項資金中列支。同時違規發放課時費14600元。肅州區紀委給予肅州區農機監理站站長劉長信黨內警告處分,并清退上繳旅游費和違規發放的課時費。

  金塔縣司法局西壩司法所原所長張發兵貪污國家財政補貼問題。張發兵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構事實、編造虛假材料、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國家財政補貼10000元,并將其中8000元據為己有。金塔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張發兵留黨察看兩年處分、行政撤職處分。

  金塔縣金塔鎮西溝村黨總支書記吳建兵違反財經紀律及黨總支副書記梁占貴違反廉潔自律問題。吳建兵安排梁占貴以虛報支出的方式套取村委會賬內資金9770.5元,縣財政撥付的西溝村農場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29766元和向農戶收取的農場土地承包費、資料復印費等零星收入17392.5元不入賬,共計56929元,全部在賬外管理和使用。吳建兵安排梁占貴用賬外管理資金交納應由吳建兵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金2400元,應由梁占貴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金2100元。梁占貴在其父去世后,仍領取其父名下的低保救助金3762元。在組織調查期間,吳建兵、梁占貴分別退回了上述資金。金塔縣紀委分別給予吳建兵、梁占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玉門市花海鎮原副鎮長唐忠輝貪污問題。唐忠輝擔任花海鎮副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花海鎮撥付給黃水橋村的衛生廁所改建項目資金,以借款名義向黃水橋村委會索要10000元占為己有,并全部用于個人日常花銷。玉門市紀委監察局給予唐忠輝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玉門市花海鎮原農經財政服務中心主任滿庭輝貪污問題。滿庭輝在任花海鎮黃水橋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11330元。玉門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滿庭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玉門市原發改局局長肖國邦貪污、受賄問題。肖國邦任玉門市農發辦主任、發改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累計貪污1792023.89元,受賄556000元。玉門市紀委監察局給予肖國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瓜州縣梁湖鄉小宛村四組組長周德兵違規套取救災款、救濟款及無證伐木問題。周德兵將2012年冬令救災款4100元和2013年春荒救濟款1200元列到8個隊委及石登軍等3個村民名下,此款發放后由這些人把錢取出再交給周德兵,用于為組文化室購買電視機等費用,另周德兵無證采伐白楊樹14棵。瓜州縣紀委給予周德兵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周德兵將5300元全部予以退還,存入鄉民政專戶。

  瓜州縣梁湖鄉小宛村村委會主任張建宏亂收費、公款私放的問題。張建宏與村黨支部書記何軍春收取46戶213人移民“入戶費”共計369000元,轉存小宛村賬戶290000元,其余79000元在賬外運行。調查中,何軍春和張建宏將收取的入戶費全額退還給了移民。瓜州縣紀委給予張建宏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敦煌市轉渠口鎮秦安村文書馬忠違規收費問題。馬忠在負責低保人員建檔工作中,私自做主向158戶231人收取6元、8元、10元不等的費用,共計1420元,并據為己有。在調查過程中,將所收1420元全部退還給了低保戶。敦煌市紀委給予馬忠黨內警告處分。

  敦煌市肅州鎮板橋村一組組長張建成虛報冒領問題。張建成在該組葡萄產業結構調整工作中玩忽職守,多付拉沙、開溝款22875.9元,造成集體資金流失;利用職務之便在集體用工領款表中偽造部分農戶簽字及私章,將4870元據為己有。肅州鎮黨委給予張建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肅北縣牧農業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原主任楊永生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問題。楊永生在舉辦科技培訓班時,采取偽造黨城灣鎮青山道村村民名單并冒名代簽名字、按手印的方式,騙取縣財政“三西”扶貧資金36400元。調查期間,楊永生將騙取的資金全部退回。肅北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楊永生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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