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通訊員姚宏博 記者哈麗娜)一男子醉酒無法站立,卻在高速路上駕車行駛,所幸被交警及時發現消除了安全隱患,男子為此將受到法律嚴懲。
8月3日晚10時許,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新興大隊民警在甘谷收費站執勤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銀灰色輕型普通貨車緩緩駛出收費站口,民警上前指揮該車靠邊接受檢查。打開車窗后,民警聞見駕駛室內有濃濃的酒氣,當即要求駕駛員吳某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吳某下車后連基本的站立都無法做到,經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447mg/100ml。民警立即將吳某帶到大隊詢問,吳某對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隨后,吳某被帶至甘谷縣醫院,由醫務人員抽取血樣并及時送往市司法部門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8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8月6日,新興大隊對吳某依照法定程序正式立案,將其刑事拘留并關押在甘谷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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