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15日清晨5時許,伴隨著一聲巨響,一處采金工棚被沖天的濃煙和火光掀了個底朝天,造成4人死亡、10人受傷。這起發生在隴南文縣碧口鎮特大爆炸案震驚四方,但嫌犯卻蹤跡全無。直至近日,隴南文縣公安局再獲線索,并經過幾個月艱苦鏖戰,輾轉陜、甘、川三省,行程數千里展開異地大追逃,終于將已“漂白”身份的爆炸案逃犯董某清抓獲歸案。至此,這樁擱淺了21年的命案終于告破。
大爆炸 采金區4死10傷
文縣碧口鎮位于我省最南端,地處白龍江下游,距文縣縣城87公里。上世紀90年代初,隨著天南海北懷揣一夜暴富發財夢的淘金者聚集,古老的江河從此變得不再寧靜。
時間追溯到21年前,也就是1994年6月15日清晨5時許,大多數居民都沉浸在夢鄉中,突然一聲巨響,位于碧口鎮響浪村佛兒巖地段張某的采金工棚被沖天的濃煙和火光掀了個底朝天。塵煙散去,幾個附近金坑子上的工人上前查看,卻被眼前的場面驚呆了:工棚片瓦無存,死傷者血肉模糊,凄厲的呼叫聲撕破了清晨的寧靜。據了解,爆炸共造成四川江油籍工人童某林、瞿某福、劉某財、陳某4人當場死亡;10名文縣籍工人受傷,其中重傷2人,輕傷3人、輕微傷5人。
采金區發生特大爆炸案!接到報警后,文縣公安局立即抽調警力組成專案組趕赴現場展開偵查和善后處置工作。在救援過程中,一名受重傷的工人斷斷續續地告訴辦案民警:“董娃,他跑不了……”之后,這名傷者便含恨離世。
經現場勘查、調查走訪,目擊證人辨認,警方確定,此案是四川省江油市武都鎮柳林村村民董某清所為,案發后,董某清去向不明。隨后,專案組立即趕赴四川江油等地進行布控,但由于受當時人口管理、信息通訊、交通條件、圍堵查緝等條件制約,辦案民警多次組織抓捕均無果。雖然協查通報像雪片一樣飛向周邊地區的公安機關,辦案民警也撒下了天羅地網,但犯罪嫌疑人就像人間蒸發一樣,蹤跡全無。
尋真兇 文縣公安排摸布控21年
轉眼間時光已進入2015年5月,隴南市“亮劍-15”大會戰工作部署后,文縣公安局主要領導命令刑警大隊一定要破獲該陳年積案,打響亮劍第一仗。
5月22日,專案組民警駕車前往董某清的老家江油市武都鎮調查,并在走訪中得知,案發后董某清一直外逃,其妻張某因受不了村民的歧視,于1994年8月底攜子外出去了云南,他的父母也相繼離世,董某清一家人早就淡出了人們的視野,當地村民對其一家人的情況也不太清楚,沒有任何與董某清一家有關的線索。
董某清的藏匿方向再次變得撲朔迷離,辦案民警心有不甘,大家都暗暗鼓著一股勁兒,發誓即使踏破鐵鞋也要查到他的蹤跡。
功夫不負有心人,專案組民警分析認為:犯罪嫌疑人董某清可能還與妻子張某及兒子生活在一起。于是,專案組連夜趕到云南西山區,并同當地公安民警聯合展開摸排調查工作,并在西山區一處偏僻的雜貨鋪找到了張某的落腳點。同時民警得知,張某與其子共同經營著一間米鋪,但米鋪內一共出現過三個人,分別為張某和其子董某,另一名是身份為四川漢源縣叫“商某俊”的男子。通過民警貼近觀察,該男子年齡、身高和董某清有點相似。但是,民警手中的資料是模擬畫像,為了確定“商某俊”的身份,專案組決定通過當地派出所民警以采集信息為由進行確認。6月1日上午10時30分,福海派出所以登記暫住人口的名義順利將可疑男子及張某、董某三人帶至西山區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并在昆明市警方的協助下將三人控制,采集了DNA信息。
辨真偽 辦案人員抽絲剝繭
6月1日中午,在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福海派出所,民警對可疑男子進行了詢問,該男子自稱“商某俊”,戶籍是四川省漢源縣河西鄉莊子村,現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錦某苑小區。辦案民警立即對該身份進行查詢,結果查無此人。“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你所持有的‘商某俊’身份證是假的,怎么解釋?”詢問過程中,“商某俊”竟哈哈大笑,說警察搞錯了,出去后要追究警察的法律責任,并拒不承認他的真實身份。
由于案發后辦案人員只采集到一張董某清一寸的黑白照片,而自稱為“商某俊”的人與照片上的董某清相比,差距較大,難以辨認。針對這種情形,偵查員將該男子的正面照片及信息發至相關部門辨認,不多時,該男子的身份被確定。經查實,“商某俊”就是犯罪嫌疑人董某清,他在逃亡途中“漂白”身份,在當地派出所辦理了暫住證。事后查明,這些年為了躲避警方抓捕,改名后的董某清先后輾轉成都、云南等地藏匿,為了不暴露行蹤,他與妻子共用一部手機,他早上給妻子出攤,晚上給妻子收攤子,平時都在躲藏,不與人交往,周圍群眾誰也不知他的底細和來歷。
據交代 偷金受辱釀命案
究竟是什么原因讓董某清實施了慘絕人寰的特大爆炸案?據董某清交代,1994年,他和同村的童某林、劉某財等人一起在文縣碧口鎮一處金礦打工,同年6月14日中午他們休息時,他無意間看到涮金盆在棚窩子里,見四周無人,就悄悄下去涮金,并涮出了約三分金,大概值20多元錢,但被老板發現并制止。隨后,老板將此事告訴了他的老鄉。聞訊后,劉某財和瞿某福很氣憤,說:“董某清偷金是給同鄉人丟臉。”他聽到老鄉們的議論后心里很不舒服,正巧當晚童某林趁老板不在偷了多半盒火雷管拿到了他們住的棚子,他便趁機悄悄拿了十多顆。夜間休息時,他又聽到幾個老鄉還在議論他偷涮金的事,心里更加不舒服,便拿著自己的床單到老板的棚子里睡覺。次日一早,他準備取米做飯時,發現一個袋子里有七八斤炸藥,旁邊還有一盤2米多長的導火索,遂趁老板不注意,將炸藥和導火索放在桶里拿到外面。此時,他想,如果老鄉把他偷金的事傳到村里,他以后還怎么在村里生活,所以決定要報復。據了解,董某清在廚房的菜板上將炸藥分了一部分放在包里,用導火索、電雷管做成了一個土炸彈,用一截繩子扎好放在桶里,并提著桶走到童某林、瞿某福、劉某財、陳某住的棚子門口,用香煙點燃導火索將炸藥桶丟進了房子里,隨即轉身逃跑。
董某清一直沿河向下游逃跑,途中將包里的炸藥、雷管、斧頭一起扔進河里,跑到姚渡后乘船過江,在姚渡又乘車到甘肅省武都縣,在武都住了一晚。同年6月16日,他又從武都乘坐火車到了成都,在成都暫避了兩天后,20日去了理溏縣挖金,并在理溏縣撿了一張“商某俊”的身份證,遂一直冒用著“商某俊”的身份。同年9月,由于高原反應,董某清從理溏縣到了昆明,期間他去過漢源,落實“商某俊”的情況,還在西山區辦了暫住證,將他的身份證扔掉。后來,他與妻子、孩子一直在西山區生活。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清已被提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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