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行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2017年,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蘭州晨報訊(記者 梁峽林)省政府日前下發《甘肅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2015年,全省所有縣市(不含市轄區)全面啟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2017年,縣級公立醫院看大病、解難癥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確保90%的病人在縣域內就診。
嚴禁將院長收入與經濟收入掛鉤
《方案》提出,每個縣市要辦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至少有1所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嚴禁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超越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定位或療效不明確、費用高昂的大型醫用設備。鼓勵采取遷建、整合、轉型等多種途徑,將其他公立醫院改造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等機構。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縣級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強化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對院長的激勵約束,嚴禁將院長收入與醫院經濟收入直接掛鉤。
11月1日起,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要破除以藥補醫,完善補償機制。2015年11月1日起,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縣級公立醫院補償由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醫療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含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補助,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
年底前出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政策
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在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就醫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將通過推進藥品和耗材招標采購、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費用,主要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不得直接返還醫院。各市、縣要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于2015年年底前出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政策。
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縣級公立醫院使用的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要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允許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所轄縣市區與試點城市一道,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自行采購。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制定科學合理的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政策,逐步降低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價格。
加快復合型付費方式改革
加快推進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改革。2015年底前,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縣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各縣市區按病種付費病例(中西醫同病同價)覆蓋80%以上的縣級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到2017年,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將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加強對醫藥費用增速較快疾病的診療行為監管,特別是對高額醫療費用、抗菌藥物、貴重藥品以及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等的回溯檢查力度,及時查處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不合理用藥、用材和檢查檢驗等行為。到2016年,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病人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