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訂餐 便捷和舌尖上安全的博弈
制圖/許天野
送餐小哥穿梭在街頭。蘭州晨報首席記者裴強攝
一邊是動動手指美食送上門的方便快捷,一邊是網絡訂餐背后隱藏的諸多問題。豐滿的理想和骨感的現實,讓很多想享受網絡訂餐便利的消費者無所適從。
2016年8月25日,蘭州市食藥局官方網站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的《蘭州市網絡訂餐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了對網上訂餐的監管細則,加強了對網上訂餐的監管力度。
我們樂見為網絡訂餐“立規矩”,更希望對網絡訂餐的監管朝督暮責,讓其健康、規范、有序發展,讓這種形式真正安全可靠地服務于我們的生活。
網絡訂餐的賣點:方便快捷
在蘭州,目前人們普遍使用的網絡訂餐平臺主要有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截至今年一季度的初步統計:蘭州市有512家食品經營者入駐餓了么;833家食品經營者在美團進行注冊;452家食品經營者入駐百度外賣。在這些網絡訂餐平臺上,每周都有新增商戶。
打開網絡訂餐APP搜索附近商家,一大串的名字躍入眼簾。平臺為這些商家建立了頁面,展示有簡介、地址、電話等信息。商家提供的餐食種類,也以圖文的形式,分門別類地展現出來,小到快餐盒飯,大到火鍋一應俱全。不少商家還提供各種形式的優惠服務,吸引顧客下單。一般的餐廳規定20元起送,一次點餐超過特定金額,還有滿減或折扣回饋。
在辦公室忙碌分身乏術,下班回家晚了不想做飯又不想出門,想品嘗飯館美味可口的飯菜……這時都可以選擇網絡訂餐,也是時下很多年輕人的生活狀態。最近一個月,劉鑫利用午休時間兼顧正在裝修的房子,午飯都是通過網絡訂餐解決的。在手機網絡訂餐APP上挑選自己想吃的飯菜,網上支付,半個小時左右,送餐員就將飯菜送到家門口。盒飯、蓋澆飯、炒面……網上訂餐的品種幾乎被他叫了個遍,甚至周末,還和妻子點過火鍋。
方便,這是劉鑫對網絡訂餐的第一評價。“以前想叫個外賣,得專門找能夠送外賣的商家的電話,選擇性小,等待時間也比較長。現在在網絡訂餐APP上訂餐,就像在商場超市購物一樣。而且,還有專門的送餐團隊,不受制于飯館本身的人手,送餐速度也更快。”劉鑫說,不僅如此,網絡訂餐還節省了他去飯館點餐、等候、吃飯、洗碗洗鍋以及來回路上的時間。
網絡訂餐的火爆,也可以從用餐高峰時段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送餐員身上看到。“你有新的訂單!”每到中午11時許,七里河附近一家餐館里都會響起這樣的聲音,餐館老板王先生說:“平均每天能接到二三十單,前段時間天熱,有時候每天能接到五十單左右。”備餐、裝包,不時有送餐員進來取餐,等候的間隙,一名送餐員告訴記者,外賣主要送往附近的各大寫字樓,他平均每天的接單量在20-30單,而一些“單王”可達到每天40-50單。
被食品安全掣肘的網絡訂餐
“互聯網+”是把雙刃劍,網絡訂餐方便快捷,可隨之而來的配送時間長、包裝差、分量少以及食品安全等問題也越來越受人關注。
“配送遲到45分鐘,送來的面根本吃不成”、“送過來的東西缺斤少兩,分量沒有在店里吃的足”、“打包太差,送到家油全灑出來了”、“差評,炒面里有頭發,真影響食欲”……在幾個網絡訂餐APP上,幾家銷量排在前列的商家都有不少中差評,原因主要集中在配送時間長、包裝差、分量少等問題上。而最讓消費者擔憂的,則是食品安全問題。
在網絡訂餐的商家選擇上,作為“老手”的劉鑫表示,一般會選擇自己去過的實體店商家,即使沒去過,也會選一些他見過、聽說過的商家。“剛開始接觸網絡訂餐時,因為趕時間選擇了一家送餐最快的,送來的餐和圖片嚴重不符,后來無意路過那個飯館去看了看,發現衛生條件非常差。”但并非所有的消費者都和劉鑫一樣注意到這些,很多網絡訂餐的消費者,很少關注未曾眼見耳聞的商家是不是有資質,更不會專門去實體店鋪實地考察。
記者打開幾個網絡訂餐APP,隨機點開了10多個商家,在商家信息里,僅有一家位于天慶大道的商家上傳了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副本等證照;在商家實景(環境)一欄,部分商家上傳了實體鋪面的圖片,但有少部分商家上傳的照片盜用別人的圖片或翻拍圖片;記者同時通過實地探訪發現,有些精美圖片的背后實則存在廚房漆黑臟亂,打包盒隨意堆放等問題。
更有甚者,商家地址一欄所顯示的實際地址并非實體餐館。記者發現一家麻辣燙店上傳的門面照片十分模糊,按照顯示的地址,記者實地探訪后發現,該地址為一家服裝店;還有一家陜西肉夾饃店,地址所在地實則為一住宅樓的門牌號,且周邊并無餐飲店。9月4日12時許,這兩家店鋪顯示正在營業中,翻看它們的銷量和評價,有一些顧客曾選擇過它們。
對于網絡訂餐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蘭州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直言主要集中在四大方面。第一是存在無證經營現象,部分從事網絡訂餐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沒有實體經營門店,未取得相關證照許可;第二是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網購模式使消費者無法對食品進行現場真實鑒別,加之部分經營者未建立臺賬、超范圍經營、運送儲存設施不符合要求等問題較為普遍;第三是存在虛假宣傳行為,一些網絡訂餐經營者在網上發布虛假介紹、宣傳廣告等誘導消費者;第四是網絡交易平臺未嚴格履行必要審核,許多網上經銷以及訂餐平臺忽略了對加入平臺經營者、餐館的審核,平臺對食品經營者的審核形同虛設。
為網絡訂餐“立規矩”
甘肅勇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毛軒表示,網絡訂餐作為電子商務的一部分,從國家法律法規、政府層面等這些大環境來講,都是支持的,并且努力促進其向規范化發展。
我國對電子商務以及網絡食品交易特別是網絡訂餐等出臺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規。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進一步明確第三方平臺和網絡食品經營者的責任:入網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需在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第三方平臺對消費者的權益受損,須承擔連帶責任。
對于大家普遍關注的責任認定方面,毛軒稱,目前主要有三種觀點,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和知識產權權利人為代表的一派,主張電商平臺也就是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等同于商家,要對平臺銷售的商品服務承擔事先審查責任,并對提供商品服務的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以平臺企業為代表的一派,主張平臺只是提供一個媒介,對銷售的商品、服務以及真實有效性不承擔責任;以監管機構為代表的一派,認為要將前兩者有效結合起來,商家要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如果平臺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商家信息,要承擔責任。
“對于網絡訂餐的規范監管,我比較贊同上面說到的第三種觀點,需要第三方平臺、商家和政府監管部門的‘三方互動’。”毛軒表示。
8月25日,蘭州市食藥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蘭州市網絡訂餐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對網絡訂餐資質管理、銷售平臺、信息公示、平臺管理、信用管理、經營要求、投訴處理等都做了明確規定。網絡餐飲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嚴格按照許可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網絡訂餐經營活動。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并執行網絡訂餐經營主體審查登記、銷售食品信息審核、平臺內交易管理、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投訴舉報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制度。無實體店、單位食堂,以及內設中央廚房的經營戶都不得從事網絡訂餐活動。
(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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