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銷售假藥 隴南一醫院院長被提起公訴
(蘭州晨報記者 趙野)48元采購3公斤中藥,經鑒定卻為假藥,為此,隴南西京醫院西和分院院長李國明惹上了官司。9月6日記者獲悉,日前李國明及該院藥房管理員王某某因涉嫌銷售假藥被西和檢方提起公訴。
據了解,2013年7月1日,隴南西京醫院西和分院按照由藥房報需購置藥品的計劃,由院長李國明審核簽字后從秦安明達藥業有限公司以每公斤16元的價格進購了3公斤中藥“獨活”。這批“獨活”到貨后由負責藥房的王某某驗收,在驗收過程中,王某某僅根據供貨方的銷售單據查驗了藥品的合格證、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并未查驗同批號的藥品檢驗報告書,事后該院將這批“獨活”投放到中藥房以每克0.03元的價格進行銷售。
2014年6月3日,西和縣食品藥品監督局在例行抽檢時,對該院這批批號為121111的“獨活”進行了抽檢,后送往甘肅省嘉峪關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該檢驗所于2014年11月10日出具了該批“獨活”的藥品檢驗報告書,證明該批“獨活”性狀、鑒別不符合規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該院進購并銷售的這批“獨活”為假藥。在抽樣結果出來之前,該院已將剩余的2700克“獨活”銷售完畢,銷售金額81元。
(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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