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拒絕食品安檢最高可罰2萬元
中國甘肅在線訊 11月21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食品小作坊等拒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最高罰款2萬元。
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違反本條例規定,拒絕、阻撓、干涉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事故調查處理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產停業,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登記證(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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