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七里河區主動適應新常態下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斷加強角色定位,切實改進工作措施,著力在強化“五個職責”上狠抓落實,有力地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為加快“現代宜居中心區”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紀律保障和作風保障。
強化領導職責在構建責任體系上狠下功夫
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的理念,切實將構建完善的責任體系作為增強全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知責明責、自覺擔當的有效途徑。
統籌謀劃明確領導職責。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整體工作大局,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區委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分析研判形勢、掌握案件查辦情況等,今年以來先后8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有關事項、6次專題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匯報,制定了《七里河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細則》《七里河區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意見》《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要點》等文件,切實做到了年初有工作部署、年中有跟蹤督查、年底有檢查考核,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與各項工作同頻共振、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創新載體深化領導職責。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針對全區各部門單位黨組織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存在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效、機制不夠健全、監督不夠有力、載體不夠突出、效果不夠明顯等突出問題,在總結實踐經驗、開展調查研究、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創新開展了以“十個一”措施(即每月開展一次專題學習,每季度進行一次專題研究、通報一次作風紀律規定執行情況,每半年開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專項檢查、一次集體約談,每年對各單位“一把手”進行一次審計、開展一次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健全完善一套科學完備的制度機制、開展一次“三述”活動)為主要抓手的明責、擔責、履責、追責“四責”主題活動,有效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
制定清單靠實領導職責。結合開展“工作落實年”行動,建立“責任清單”制度,將《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要點》細化分解為29項責任清單,明確了責任事項、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時,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任務要求,分解為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紀檢機構監督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及問責處理46個方面的具體內容,在認真排查黨風廉政建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整理出“問題清單”,并制定出相應的“整改清單”,以此形成環環相扣、層層銜接的責任體系,著力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網絡。
強化管理職責在完善制度機制上抓實見效
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應盡之責、分內之事,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切實增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健全完善簽字背書制度。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要求,年初區委主要負責人同各常委、各常委與分管部門、各部門與下級單位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逐級傳導壓力、靠實責任,有效杜絕了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缺位、錯位、越位的現象。同時,結合全區黨風廉政建設現狀,制定了《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明確了區委常委班子、區委主要負責人和常委個人,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和法檢兩院黨組,各鄉鎮街道和區直各部門單位黨組織三個層次的責任和履職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年度任務細化到具體責任人身上,確保了全區各級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
健全完善壓力傳導機制。結合區情實際,探索構建了“14453”約談工作機制(即一套機制:研究制定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工作實施方案》《區委常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工作辦法》《七里河區紀委與下級黨政主要領導約談制度》《政府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約談制度》等規定;四個必談:信訪反映集中的必談、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必談、輕微違規違紀的必談、工作通報批評的必談;四個環節:提前告知、約談準備、實施約談、整理記錄;五種方式:了解約談、提醒約談、告誡約談、回訪約談、特別約談;三項措施:建立臺賬、嚴格問責、強化督查),規范了約談工作的重點和程序,拓寬了約談工作的方式方法。今年以來縣級領導累計開展約談547次1863人,各部門單位累計開展約談1741次3573人,進一步實現了監督關口前移,為全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奠定了堅實基礎。
健全完善風險防控機制。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針對全區不同單位和崗位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從經濟責任審計、信訪舉報、執法和效能監察、政風行風評議等方面獲取的廉政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及時修正、調整廉政風險內容和等級,健全配套制度,補充修訂風險防控內容,基本形成了以強化管理為手段的科學防控機制。截至目前,全區各級黨組織共排查風險崗位1450個,風險點3476個,研究制定風險防控措施2212條,有效預防和堵塞了黨風廉政建設的漏洞。
強化教育職責在培植廉政文化上創新特色
著眼廉政文化建設的長效性、針對性和導向性,不斷在發揮廉政文化建設作用、豐富廉政文化建設內涵、注重廉政文化建設實效上創新舉措、大膽實踐。
切實加大廉政教育力度。采取分批次、分層次的方式,首次舉辦了全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培訓班,分別由區委主要領導和區紀委書記親自授課,通過對“兩個責任”的解讀以及對近年來一些重大腐敗案件的剖析,有效增強了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決心和拒腐防變的意識。此外,全區各級領導班子通過專題學習會、廉政教育課、宣講報告會等方式,持續跟進學習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主動認領責任,推動責任落實,真正做到了各級黨組織“不松手”、黨組織書記“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
積極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充分挖掘沈家嶺戰役留下的寶貴史料,積極打造沈家嶺紅色教育基地,通過開展“憶黨史、銘黨恩、強黨性”、“傳承紅色文化、弘揚革命精神”、“光輝的旗幟、不朽的豐碑”等一系列主題活動,把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觀念、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觀念和廉政文化素養作為廉政文化建設的主要內容融入其中,形成了紅色教育和廉政教育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大力開展廉政教育活動。在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的基礎上,不斷豐富廉政教育形式,在全區各部門單位設立廉政講堂,堅持每月開展1次廉政講座,并做到月月有主題;注重做好基層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先進經驗做法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創建1-2個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建立紀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機制,在市級以上媒體刊發宣傳報道12篇,并在全區范圍內刊發《廉政信息交流學習季刊》,將廉政文化建設不斷引向深入。
強化示范職責在引領作風建設上常抓不懈
堅持常態化加強作風建設,突出重點、抓住難點,以點帶面整體推進主體責任的落實,切實增強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系統性和統籌性。
加強正風肅紀整治,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圍繞解決領導干部“為官不為”,企業、群眾“辦事難”和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等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在全區各部門單位大力開展不作為、慢作為專項整治活動,下大力氣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和“吃、拿、卡、要”等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共受理社會公眾對行政效能方面的各類投訴14件,其中自辦4件,轉辦10件,辦結率和滿意率均達100%。同時,以效能風暴行動為載體,堅持每季有主題、每月有重點,切實加大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通報曝光力度,今年以來共開展明察暗訪和隨機抽查17次,對違反工作紀律的12家單位、16人進行了通報批評,初步建立了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常態機制,使全區黨風政風明顯好轉。
抓好各項規定落實,切實規范權力運行。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和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并廣泛征求人大、政協等方方面面的意見,突出了班子的集體領導地位。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規范和細化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的內容、程序和時限,并充分利用區政務大廳LED屏、觸摸查詢機、區政府網站等載體,將各項規章制度、事項名稱、審批依據、辦理流程、承諾時限、法律依據等內容進行全面公示,方便群眾廣泛知曉和監督。嚴格按照“職權法定、簡政放權、便民高效、權責一致、公開透明”的原則,全力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現已在網絡平臺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深化重點領域治理,有效維護群眾利益。始終把維護群眾利益作為所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17個重點領域的問題和“四小”問題,扎實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窗口服務工作、食品藥品安全、中小學補課亂收費、衛生服務與醫保等集中整治行動,共討回農民工工資1400余萬元,先后開展凈化食品藥品市場和消費環境專項檢查13588戶次,對全區92所中小學2700多名教師6個方面19個小項的從教行為進行了1次嚴格的自查排摸,對18家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了督導檢查,組織開展征地拆遷、交通運輸、市場管理等方面專項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基層行政執法行為。今年以來,印發通報9起,其中,通報違反“四風”問題5起、涉及20人;通報違反“八項規定”問題4起、涉及17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0人,黨紀處分26人,政紀處分15人(雙重處分11人),誡勉談話15人,切實做到了以工作實效取信于民,維護了群眾利益。
強化督查職責在嚴格責任追究上動真碰硬
充分發揮黨委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的積極作用,著力完善結果運用的制度保障,將嚴格責任追究作為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的重要任務來抓。
建立完善督查機制。采取區委領導帶隊考核和督查部門專項檢查相結合、提醒談話和整改承諾相結合、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實行“一事一督一檔”機制,認真執行“一季一督查、一季一匯總、一季一反饋”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全區各級黨組織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并解決存在問題,今年以來針對全區各級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開展專項督查3次,有力地推動了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
拓寬考核結果運用。修訂完善了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委述紀述廉述作風《實施辦法》,研究制定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考核辦法》,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評定、調整使用、獎懲評定的重要依據,以具體的考核結果運用體現“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工作要求。年初對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為“一般”等次的3家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提醒談話;對考核結果為“差”等次的12家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誡勉談話,同時規定被考評為“差”等次的12家單位綜合目標管理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公務員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認真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要求,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部門或單位,實行“一案雙查”,真正做到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特別對中央、省委巡視組和省、市紀委交辦督辦的案件,堅決做到件件有著落、件件有回應。截至目前,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09件(其中上級交辦74件),初核80件,立案34件,給予誡勉談話3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人,其中黨紀處分29人、政紀處分16人(雙重處分13人),有效震懾了腐敗現象的發生。 記者 王忠德 特約記者 陳欽 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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