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 (記者 趙萬山)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甘肅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申請人可以通過書面申請、互聯網申請和當場申請等三種方式向全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政府信息。
《辦法》要求,行政機關應將辦理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依申請工作流程等編入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向社會公眾公開,方便申請人對有關信息的申請或咨詢。申請人在公共查閱點查閱或抄錄政府信息時,存在閱讀困難或視聽障礙的,工作人員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辦法》指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通過以下方式:書面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信函、傳真等形式提交申請。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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