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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棚改”貨幣安置采用三種方式 棚戶區居民用補償款買房免契稅

時間:2015-12-14 09:36:43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點擊:

  據西部商報報道(記者 徐靜雯)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國土資源廳聯合制定了《關于做好棚戶區改造貨幣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提出我省以貨幣安置通過居民自主購買、政府購買安置、貨幣直接補償三種方式加快全省棚戶區改造工作進程,確保讓更多群眾盡快圓了安居夢。

  根據《指導意見》,我省貨幣化安置主要采用居民自主購買、政府購買安置、貨幣直接補償三種方式。由政府搭建平臺,從商品住房市場中籌集房源,科學制定安置方案,合理確定購買價格,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庫存普通商品住房轉化為安置房,供棚戶區居民自主選擇購買,或由政府統一選擇區位、價格、配套設施適宜的存量普通商品住房,通過集中購買用于棚戶區改造安置。對已有住房、且本人自愿的棚戶區改造居民,也可直接給予貨幣補償。

  我省提出各級政府要落實貨幣化安置各項優惠政策,棚戶區居民選擇自主購買政府組織房源或者選擇政府集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優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棚戶區居民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并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款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款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棚戶區居民取得的貨幣安置補償款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同時,我省加大對貨幣化安置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落實土地供應政策,各地對涉及棚戶區改造的新增建設用地,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指標,做到應保盡保。整體購買在建房地產項目用于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的,允許其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適當調整規劃建設條件,優化戶型結構。在辦理過程中,各要簡化貨幣安置項目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限,以切實推動棚改貨幣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指導意見》要求各市州、縣(區)人民政府要在組織或購買庫存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源時,應當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進行,及時公開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安置補償標準和實施方案等信息。記者從省建設廳了解到,從今年開始,棚戶區改造貨幣安置納入《住房保障目標管理責任書》實施檢查考核。我省將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矛盾突出的市州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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