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晨報報道 (記者 李升 趙野 通訊員 李婷) 日前,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白銀市政協原主席郭德清涉嫌受賄一案。1月20日,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在公訴階段,檢方認定郭德清先后收受多名請托人共計折合人民幣1470.751萬元。該案法院將擇期宣判。
1月14日上午9時,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白銀市政協原主席郭德清涉嫌受賄一案。
庭審查明,郭德清在擔任永登縣委書記、白銀市政法委書記、政協白銀市委員會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構成受賄罪。在其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巨額財物,涉嫌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郭德清在法庭上,對指控罪行供認不諱,在最后陳述中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審判。
檢方披露,根據起訴書指控檢方認定,郭德清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12名請托人所送現金共計333萬元;被告人郭德清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5名請托人所送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7.751萬元,以上合計1470.7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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