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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定西一公務車遇路查 交警敲碎玻璃欲給司機戴手銬

時間:2016-09-28 10:51:2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楊江峰點擊:

網傳定西一公務車遇路查

交警敲碎車窗玻璃 并欲給司機戴手銬

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進行情況說明:

網上視頻歪曲事實,交警處置合法得當

  25日,微信朋友圈瘋傳著一個帖子稱,9月23日下午,定西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執行公務返回途中,在高速公路上遭遇高速執勤交警攔車檢查。其間,交警敲碎車玻璃,并欲給司機戴手銬,還以司機是醉駕、是犯罪嫌疑人等為由帶至文峰高速巡警大隊調查。當時到底發生了什么,交警執法過程中有沒有過錯?9月27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證實了此事,并就文峰高速交警大隊“9·23”執勤執法事件進行情況說明。

  調查:還原事發經過

  事件發生后,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立即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得知,9月23日,根據上級統一安排,文峰大隊執行敦煌“文博會”安保勤務,下午2時40分至4時40分,副大隊長肖宗帶領一中隊民警趙靈杰、范宏博,駕駛甘18029警號警車在隴西收費站廣場執行安保勤務。下午3時30分許,執勤民警趙靈杰對駛入隴西收費站車號為甘J·01216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例行檢查。當民警對該車來車方向做出靠邊停車手勢,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后,該車并沒有減速靠邊停車意向,并朝民警站立方向繼續沖來,民警立即連續兩次向該車做出靠邊停車手勢,但該車仍繼續向前行駛,車輛前部與民警趙靈杰腿部接觸,民警立即躲閃到車輛左側,左手推住該車駕駛員一側倒車鏡背面,并做出警戒姿勢。此時,該車仍未有停車意向,繼續沖撞將民警緩慢向前推行,民警立即右手掏出單警裝備伸縮警棍,左手仍推著車輛倒車鏡,該車駕駛員側車窗玻璃未完全關閉,民警大聲向其進行口頭警告,命令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可該車仍在路中央緩緩向前行駛,民警多次命令駕駛員熄火停車未果,遂用警棍敲擊駕駛員一側車窗玻璃,該車仍強行推行交警向前緩慢行駛。民警初步判斷該車強行沖卡逃避檢查有酒后駕駛或其他重大違法嫌疑,為防止司機做出更加瘋狂的舉動——繼續向前沖撞對周圍其他正在接受檢查的司乘人員及前方執勤民警造成傷害,民警趙靈杰再次敲擊車輛玻璃,導致駕駛員側車窗玻璃破裂后,該車才停止前移,但并未熄火。民警趙靈杰再次大聲命令該車駕駛人熄火下車接受檢查,該車駕駛人才被迫打開車門下車。此時,副大隊長肖宗及民警范宏博聽到趙靈杰呼叫支援后,奔跑至涉事車輛前。

  駕駛人下車后,民警趙靈杰為防止該車駕駛員有其他襲擊舉動及過激行為,遂掏出警用手銬隨時準備對該駕駛人進行有效控制。在判斷駕駛人無其他過激舉動后,肖宗命令趙靈杰收回警用手銬。下車后,駕駛人拒不出示本人及車輛有效證件,在民警再三要求其配合檢查下,該駕駛人在駕駛室找到并出示了車輛行駛證及其駕駛證。

  隨即,民警對該車駕駛人史永立進行了酒精檢測。經過核查確認駕駛人未飲酒,當事人及車輛證件正常。在民警詢問其為何沖卡時,該車駕駛員拒不承認。

  回應:執法處置合法得當

  隨后,當事人駕駛該車來到文峰大隊,通過了解,車號甘J·01216為定西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該車當天從岷縣出差返回定西市。民警當即對車內乘車人員說明了執法情況及執法證據。并將當事人證件及時返還,當事人將車留在大隊要求修復,之后離開大隊。當晚,該車乘車人將其用手機拍攝的民警執法的視頻片段進行剪輯,歪曲事實在微信和QQ空間進行傳播,誤導不明真相的群眾,造成不良影響。當晚,文峰大隊將情況向交警總隊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進行了匯報。

  9月24日上午,文峰大隊對該車玻璃更換完好后開至定西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大隊長王宇偉、教導員王振寧前往定西市與車屬單位銜接,王宇偉電話聯系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尹建中,并將情況進行了溝通說明,尹建中要求將該車暫時開回大隊等待進一步處理。9月26日下午,文峰大隊派民警將車交還定西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高速公路第四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該事件發生恰逢敦煌文博會安保期間,按照省公安廳統一部署要求,安保升級。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民和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勤、執法過程中,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噴射器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據此,民警當時執法處置合法得當。

  記者對話:

  司機:未沖卡,亦配合了交警執法

  27日記者聯系到當事史姓司機,其稱自己未沖卡,亦配合了交警執法。記者隨后聯系到定西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楊姓副局長,其稱該事件正依規依程序匯報有關部門和領導處理。

  當事交警:公車沖卡險些將他撞倒

  27日記者聯系到當班交警趙靈杰,據他介紹,事發23日下午3時許,他和文峰高速其他兩名交警在高速隴西站口正常設卡執行任務,當時涉事車輛甘J·01216從高速普通入口駛入高速,他兩次手勢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但該車并未按交警要求停車。

  “當時,這輛車就沖著我過來了,我側了下身后車緊挨著我的身體開過來,但還沒熄火。”趙靈杰告訴記者,因為高速沖卡并不常見,他隨后用警棍第一次敲駕駛位玻璃并示意停車熄火下車,但并未起到效果。第二次警告后仍無作用,趙靈杰擔心該車司機涉嫌毒駕或酒駕,第三次用警棍敲擊玻璃后玻璃破碎,坐在車后排的一人說“這是公務用車”,隨后司機下車。

  回憶起當時的場景,趙靈杰稱每年上路執勤要查上萬輛車,沖卡的情況并不多見,而且當時情況緊急,砸玻璃也是無奈之舉,也符合執法規范。“整個執法的過程全程都有執法記錄儀記錄在案,全況并不像網上瘋傳視頻中那個簡單情形,也不存在暴力執法的行為。”趙靈杰說。(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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