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持續了近兩個月,這段時間里,口罩成為我們生活中的搶手貨,不少“生意人”瞄準這一商機,大肆售賣“三無”口罩。因銷售假冒口罩,宕昌縣健生源醫藥有限公司健生源醫藥超市面臨罰款18000元。
近日,宕昌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匿名電話舉報稱宕昌縣健生源醫藥超市銷售的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存在質量問題,執法人員隨即前往該藥店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對涉案的該批次一次性使用口罩與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正品“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的特征對比、甄別,并通過“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生產廠家河南省飄安集團有限公司所在地的長垣市市場監管局協調調查,該醫藥超市銷售的標注為“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不屬于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產品,認定宕昌縣健生源醫藥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產品。
當事人經營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的醫療器械“飄安”口罩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據為《產品質量法》五十條、《行政處罰法》第四條、二十七條和《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指導意見》的規定,宕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查獲的4200只口罩依法進行了扣押,責令其對已售出的口罩及時通知召回, 并給予當事人罰款處貨值二倍18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張永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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