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銷售假藥 華亭保健品店店主被判刑
平涼人崔某某在自己開設的保健品店銷售假藥,被公安人員取保候審期間逃脫后又投案。9月26日記者獲悉,華亭縣法院審理后依據案情以崔某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2015年4月至6月17日,崔某某在華亭縣東華鎮儀洲大道經營保健品店期間,銷售“鹿血片”、“養腎王”、“腎力源”、“金剛狼”等14種藥品,2015年6月17日被華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獲,并扣押了涉案藥品。經平涼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其銷售的14種藥品均應按假藥論處。2015年7月14日崔某某被華亭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16年3月21日投案后被華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依法逮捕。法院認為,崔某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銷售假藥,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來源: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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