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學車到半途又要交場地費和車輛費?
中國甘肅在線訊 今年3月,在莊浪新翔駕校報名學車的小麗在完成科目三學時后,被告知要交260元才能提交相關信息。“3月份開始收費,沒有給任何收據。不交就不能考試。重考費用也由先前的180元漲到了300元。”她認為,這些費用應在報名費中涵蓋,駕校不應再額外收取。4月16日,小麗向本報新聞熱線8119000進行了反映。
4月17日上午,記者聯系了莊浪新翔駕校。一工作人員稱,“260元是給大眾駕校辦的考試中心的費用,因為用了人家的場地和車輛。大眾駕校要求各駕校統一收取費用后由財務交到考試中心,統一開收據。對于重新考試收取的300元,其中的90元要交給車管所,其余的交給考試中心。”
就學員反映的問題,莊浪縣運管局綜合辦公室蘇主任回復,運管局組織執法人員作了調查情況屬實。260元收費主體為大眾便民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有限公司,收費自2017年10月份開始,收費原因是由于科目三考試方式由原來的路考變成在考試中心電子圍欄內考試,收取的費用名稱為考試服務費。大眾便民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有限公司監管和審批的職能不在運管局,具體報批情況和收費明細的核定不在運管局。
蘇主任稱,關于科三補考費用上漲的問題,2017年10月份之前,科目三補考收取費用的標準為90元,科目三考試方式由原來的路考變成在考試中心電子圍欄內考試后,補考的費用變成290元,其中科目三補考費用不變為90元,其余200元費用為考試服務費,收費主體為大眾便民機動車考試有限公司,給學員開具的發票全部存放在各相應的駕校。
4月18日,記者就此事聯系到了莊浪縣物價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駕校的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格,物價局是不批的。如果學員覺得費用過高,可以向物價部門反映,他們會核查。(來源:西部商報網 記者 陶怡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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