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寧縣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靜自然資告字[2020]第15號 交易號:JNJY2020PM-0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靜寧縣人民政府第74次、88次常務會議審議并以(靜政發(fā)〔2020〕3號、79號、80號、81號、82號、83號)文件批復,靜寧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公開出讓方式出讓G2021號、G2022號(A、B區(qū))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掛牌方式出讓G1925號、G2020號、G2023號、G2024號4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積 (平方米)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年限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容積率 | 綠地率 | 建筑密度 | ||||||
G1925號 | 靜寧縣八里鎮(zhèn),東臨恒輝路,西臨次二路。 | 零售商業(yè)用地 | 3379.19 | ≤2.0 | ≥20% | ≤30% | 商業(yè)用地 40年 | 260 |
G2020號 | 靜寧縣威戎鎮(zhèn)大舞臺北側。 | 公用工程設施用地 | 355.7 | ≤1.5 | ≥20% | ≤40% | 公用工程設施用地50年 | 10 |
G2021號 | 靜寧縣西街北二路以北,靜西路以西,娃子河南一路以南。 | 商業(yè)用地 | 15859.69 | ≤2.9 | ≥30% | ≤30% | 商業(yè)用地 40年 | 1500 |
G2022號(A、B)區(qū) | 國道312線以南,規(guī)劃阿陽北路以西,舊西蘭路以東
| 零售商業(yè)用地(A區(qū)) | 7130.13 | ≤2.5 | ≥20% | ≤40% | 商業(yè)用地 40年 | 750 |
居住用地(B區(qū)) | 10159.85 | ≤2.9 | ≥35% | ≤20% | 住宅用地 70年 | 1800 | ||
G2023號 | 靜寧縣靈芝鄉(xiāng)尹岔村靜原公路以東,現(xiàn)狀村道路以西。 | 公用工程用地 | 2583.1 | ≤0.6 | ≥20% | ≤30% | 公用工程用地50年 | 60 |
G2024號 | 濱河路東側,規(guī)劃北環(huán)西路南側 | 供熱用地 | 5514.35 | ≤1.5 | ≥20% | ≤30% | 供熱用地 50年 | 300 |
二、競買人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及已購買靜寧縣土地而未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除外)。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以公開出讓方式出讓的,申請競買人達三家的,采用拍賣方式出讓,如不足三家則采用掛牌方式出讓。
五、申請報名及資格確認:
本次公開出讓活動實行網上和現(xiàn)場同時報名。申請人可于 2020年12月9日至 2020 年12月28日17時登錄平涼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plsggzyjy.cn)進行網上報名,并免費下載出讓文件。申請人須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28日與甘肅鑫眾維拍賣有限公司聯(lián)系,提交書面申請進行報名資料的審核。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以拍賣方式出讓的,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8日下午17時,以掛牌方式出讓的,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7日下午17時。
保證金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確認其競買資格,并告知其具體出讓方式。
六、出讓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0年12 月29日15︰00;
2、拍賣地點: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二)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期限: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9日。
2、報價時間:掛牌期限內每日9︰00-11︰30,14︰30-17︰00。
3、摘牌時間:2021年1月11日9︰00
4、掛牌地點: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掛牌時間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2、宗地以現(xiàn)狀條件出讓并交付。
3、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jiān)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1〕34號)內容規(guī)定,如有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參與本次競買活動。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八、銀行帳戶與聯(lián)系方式
(一)競買保證金銀行賬戶
開戶單位: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靜寧支行
銀行帳號:6200 1690 4010 5150 7915
(二)聯(lián)系方式
1、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 系 人:陳偉偉
聯(lián)系電話:0933-2526163
2、甘肅鑫眾維拍賣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何亞洲
聯(lián)系電話:18919850228
靜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靜寧縣自然資源局
甘肅鑫眾維拍賣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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