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清水縣新鑫商城有限責任公司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已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被縣消防大隊依法予以臨時查封。
8月12日,清水消防大隊執法監督人員對轄區賣場商場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清水縣新鑫商城存在下列火災隱患:樓層排煙設施嚴重不足,室內消火栓系統無水等。鑒于該賣場系大型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已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如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經大隊支部會議研究同意,《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其予以臨時查封。
8月13日下午,大隊執法人員抵達現場,迅速清空該賣場所有人員,切斷電源,在宣讀依法執行臨時查封決定書以后,立即對該單位配箱加貼封條,查封期限15天,并要求該單位迅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抓緊落實隱患整改,堅決預防隱患整改期間發生火災事故。
為確保轄區消防等安全形勢穩定,縣消防等部門加大了對各商場賣場、酒店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力度,同時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借助電視、網絡新聞媒體以及微信等媒介予以曝光,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震懾和監督氛圍。
(通訊員:魏珊珊、來源:清水縣消防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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