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首次對全省68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行考核,并將考核作為今后“非遺”傳承人進入和退出的有效依據。
非物質文化遺產起源于人的生產生活,是活態的文化資源。它以人為核心,通過聲音、形象和技藝展現,有著豐富的文化價值和審美價值。從根本上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就是人的傳承。要傳承好這些珍貴的活態文化,就離不開掌握傳統精巧技藝,能夠進行文化繼承、文化創新的傳承人。因此,為“非遺”保護選好傳承人尤為重要。在這方面,我省已經做了不少扎實細致的工作,選出了一批傳承人。
但“非遺”保護并不是選了傳承人就萬事大吉了,“非遺”就能自然而然得到保護和傳承。從實際情況看,一些“非遺”項目雖然已經有了繼承人,但保護工作仍存在后繼乏人等問題。因此,我們必須意識到,評選傳承人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其目的是真正用好傳承人,讓傳承人握好手中的接力棒,讓“非遺”留得住、傳得廣。
為避免人亡藝絕、技隨人亡的情況發生,讓傳承人真正將手中的絕活傳承下去并發揚光大,一方面要加大對“非遺”的保護力度,給傳承人提供更好的條件,搭建更大的平臺,做好政策扶持、招商引資和牽線搭橋等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充分研究和尊重文化規律的基礎上,建立起適宜的管理約束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逐步實現“非遺”傳承人能獎能罰、能上能下、競爭選任。令人欣喜的是,海南在這方面已經邁出了第一步。
由此說開去,不僅對“非遺”傳承人的評定和管理,需要選好更要用好,很多工作的開展亦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