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對你們進行約談,既是落實監督責任,傳導壓力、抓早抓小的重要體現,也是對你們因工作責任不實、措施不力導致遲報未報問題的一次鄭重告誡。”近日,蘭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建平在約談榆中縣有關領導時開門見山,不留情面。此前,該縣因上半年“四風”問題“零查處、零報告”被省紀委通報。
蘭州市把約談作為挺紀在前的有力舉措和抓早抓小的有效手段,堅持常態化開展、規范化落實,解決了一批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共開展約談14186次,其中工作約談12701次,提醒約談1321次,告誡約談291次;累計約談36908人次,其中地級干部56人次,縣處級干部4562人次,鄉科級干部19701人次,其他干部12595人次。
周密部署全覆蓋
約談,作為一種新的監督方式,自2013年以來已被各級紀委廣泛使用。
“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在張建平看來,對黨員干部進行約談,是從嚴治黨、前挺紀律、紀于法前的具體體現,是“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敲警鐘”的有效舉措。
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蘭州市從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入手,著眼于關口前移,先后出臺了多個規范性制度,為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2月4日,印發《蘭州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約談工作的基本原則、約談方式、約談情形、組織形式、職責義務等。隨后,各縣區、各部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5月12日,該市印發《市委常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工作辦法》,明確了市委常委的約談內容及要求、約談范圍及情形、組織實施及約談紀律,為開展約談提供了依據和參考。
……
蘭州市紀委副書記金安眾介紹說,為了推動約談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實現約談全覆蓋,我們采取了統一建立約談工作“三本賬”即“年度賬、明細賬、匯總賬”的做法,確保把責任和壓力逐級傳導到位。
建立約談工作“年度賬”。蘭州市明確規定:市委書記每半年對市委常委、其他地廳級領導、縣區黨政一把手、重點部門主要負責人約談一遍;市紀委書記主要對發現的問題開展約談,每月不少于10次。此外,在年初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中,列明了縣區、各部門領導班子約談的范圍和次數。據統計,今年上半年,蘭州市委主要領導約談市委常委和縣區、部門主要負責人78人次,市委各常委約談相關負責人近千人次。
建立約談工作“明細賬”。市紀委向全市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統一配發了《領導干部約談工作臺賬》,各級各部門班子成員及其中層以上干部,按照“一次一登記、一談一登記”的要求,詳細記錄每次約談的時間、地點、被約談人、主題、主約談人員和約談內容等。
建立約談工作“匯總賬”。市紀委按月統計匯總工作約談、提醒約談、告誡約談數據,每季度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曬賬”一次,督促各級領導干部落實主體責任,抓早抓小,形成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濃厚氛圍。
聚焦責任不散光
約談,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有力抓手。這已成為蘭州市各級領導干部的共識。
談與不談不一樣,帶著問題談與空泛談不一樣,該市立足推動“兩個責任”落實,通過以上率下廣泛開展有針對性的約談,使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堅守第一責任“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一崗雙責”“不松手”,各級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敢出手”,形成了上下貫通、層層負責、逐級落實的約談工作完整鏈條。
“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必須約談!”蘭州市委主要領導多次強調。
蘭州市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年度考核重點內容,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在今年初開展的2014年度考核中,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4個單位領導班子被評定為“差”等次,26個單位領導班子被評定為“一般”等次。6月中旬以來,評定為“差”的4個單位黨委(黨組)書記被逐一告誡約談,評定為“一般”的26個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被集體約談。
“由于局黨組班子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疏于對干部的管理監督,導致教育系統3個單位9人違紀被追責,我作為黨組書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今天的約談對我來說既是一次教育,也是一種警示。今后,我和班子成員將堅決把紀律挺在前面,把主體責任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引導和督促黨員干部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守住底線、不踩紅線。”7月8日,蘭州市教育局班子被集體約談,局黨組書記何泳忠深有感觸地說。
7月28日,因近兩年連續發生違法案件,蘭州市城建系統6個單位領導班子被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建平集體約談,并向市委、市政府、市紀委作出鄭重承諾:一定履行好主體責任,學習紀律,敬畏紀律,嚴守紀律,執行紀律!
“有舉報反映,你們街道有工作人員存在利用職權徇私舞弊,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廉租房等問題,而且已經查實。你們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扛牢肩負的責任,加強教育管理,開展宣講、約談,從自身做起,按照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做好各項工作。”近日,城關區區委書記王宏就有關問題約談了酒泉路街道兩位黨政一把手。約談對象出了汗、紅了臉,并當即表態:要認真反思,舉一反三,抓好整改。
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同樣要被約談。
蘭州市在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問題全面核查中,發現有41家“零報告”單位存在工作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情況。約談隨之啟動。6月份,該市紀委班子成員分批次對這41家單位的一把手和紀檢組長共82人進行了集體約談。
“作為一把手和紀檢組長,你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正是由于你們監督責任不落實、執行規定不堅決、落實制度不嚴格、怕得罪人心理作怪,才導致這一問題的出現。”張建平書記在約談時一針見血、直擊病灶,同時要求立即進行“回頭看”,迅速查糾整改。
“約談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自己必須時刻繃緊責任這根弦,也讓我們深刻地認識到,抓黨風廉政建設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有病就治,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決不能養癰遺患。”參加約談后,各位負責同志形成共識。
為確保把紀律執行到位、把責任擰緊壓實,蘭州市同時明確:每位領導干部都負有在職權范圍內開展約談的責任,都有接受約談的義務;在約談中實行“一事兩約談”,既對當事人約談,將存在的問題點明點透、整改的事項靠實抓實,又對責任人約談,促使擔負“兩個責任”的第一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履行好各自的責任。
落到實處抓整改
約談,不是搞形式、湊數字,更不能一談了事。蘭州市堅持約談后“盯著辦”,對約談事項實行跟蹤管理,提醒約談事項是否重視、告誡約談事項是否整改、工作約談事項是否落實,都逐一跟蹤問效,確保約談問題件件有落實、件件有成效。
據蘭州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王維軍介紹,為了防止約談統計湊數,避免把約談當作“任務”來完成,該市要求以各單位上報的月統計數據為準,按約談臺賬記錄,一項一項、逐人逐事進行比對核實,看約談責任是否盡到、約談事項是否屬實、約談整改是否到位。
據了解,為防止一談了事,蘭州市明確要求,約談不能代替紀律審查,也不能當作一種問責手段,對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違紀違規問題決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約談了事。同時,針對有些單位在約談中回避矛盾、不分重點的問題,要求約談做到開門見山、一針見血,避免把工作約談做成不求實效的“念碎嘴”、把提醒告誡約談做成不碰痛處的“點評會”。
壓力在層層傳遞,責任在層層落實,成效在逐步顯現。在市委和市紀委的示范帶動下,各級各部門在約談中堅持問題導向,逐項跟蹤督辦,將整改落在實處,有效地避免了小問題變成大錯誤。
城關區探索創新,建立了“初核+約談”、“審計+約談”、“預防+約談”、“督查+約談”等約談工作模式,及時化解了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如針對區建設局和區農水局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火車站街道對轄區內違法建設監管不力的問題,對其主要領導及時進行提醒約談,督促他們立即進行了整改。
紅古區針對個別單位賬戶管理混亂的問題,由區政府主要領導約談了財政、審計、發改等部門負責人,并對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財務賬戶進行了清理規范;針對走訪發現的低保、危房改造等惠農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優親厚友等問題,該區紅古鎮對相關村干部進行告誡約談,及時整改糾正了問題,得到了群眾的好評。
市民政局著眼抓早抓小,及時了解掌握局屬單位、人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介入,進行提醒糾錯和告誡警示,增強了約談的實效性。如今年7月初,市殯儀館在未經請示上報的情況下私自接待外省業務單位相關人員,且陪同人員達六七人。獲知情況后,該局紀檢組第二天即對有關人員進行了約談,嚴肅指出了問題。約談后,所有參與接待人員均主動分攤了當日招待費用,并表示將深刻反省、引以為戒。
市財政局注重源頭預防,增強約談的針對性,推動問題的解決。該局針對一些社會關注度高、額度較大的專項資金的監管問題,專門約談了相關處室負責人,使他們對崗位職責更加明確,對廉政風險點更加警惕,起到了有效的預防提醒作用。此外,還對涉及經商辦企業的人員進行了約談,使其認識到錯誤并主動退股,及時糾正了違規行為。
如今,約談這種監督方式已在蘭州市全面開花,不斷完善和深化,并帶來了黨風政風的新變化。城關區一位干部說:“盡管過去也一再強調紀律,但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感受到紀律就在身邊,遵守紀律就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也沒有像現在這樣對紀律抱有一種敬畏感,決不敢越雷池一步。”基層群眾反映,現在干部下基層明顯多了,到群眾中了解情況、噓寒問暖多了,解決實際問題也多了,我們黨的干部的好作風又回來了!(本網報道組:姚志宏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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