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期
唐初莊浪西南屬隴右道秦州(州治成紀,今甘肅秦安縣西北)隴城縣轄,東北屬關內道隴州(州治通渭,今陜西隴縣)華亭縣轄。寶應三年,吐蕃貴族率兵東侵,占有今隴山地區,莊浪也陷入吐蕃之手,時莊浪境內生活著許多的吐蕃部落,唐的地方 行政建置被廢。大中三年(849),唐政府一度收復莊浪地區,大約30年之后的廣明元年(880)被又占領。五代實際上是唐末方鎮政治的繼續和擴大。五代初梁朝時,“岐”為地方割據政權,都鳳翔府,莊浪由其保勝節度使管轄,后唐時莊浪西南由其雄武節度使、東北由彰義節度使兩鎮所轄。后晉時依后唐舊制。后漢時,莊浪西南被吐蕃占領,東北仍屬彰義節度使轄。后周時曾收箸被陷的莊浪地區,仍分屬雄武和彰義兩節度使。北宋一代,莊浪地區一直為秦鳳路的德順軍之隴干縣所轄。這一時期,莊浪是北宋和西夏的邊界地區,又是渭州與秦州的聯絡點,軍事戰略地位較為重要,因而縣域內設有多處軍政性質的城、堡、寨等,如水洛城、通邊寨等。
元代時期
元初,莊浪隸屬陜西行省,在軍事上又隸屬鞏固便宜都總帥府。1227年,元太祖鐵木真南下攻靜寧、隆德、莊浪一帶,避暑六盤山,不久死于清水的薩里川,約在這時置莊浪路于南湖鎮,莊浪路是直屬于陜西行省的二級行政單位,但轄地較小,領有今天莊浪縣全部,靜寧以及隆德的一部分。“莊浪”之名從此開始,這是“莊浪”史載的最早記載,也是以“莊浪”命名地方 行政建置的第一次,距今近800年。元成宗大德八年二月改莊浪路為莊浪州,仍為隸屬于省的二級行政區域。因為元制旰隸于省的路、府、州、軍無屬于二級行政單位。
明代
明洪武二年(1369),莊浪由陜西布政使司轄,隸屬鳳翔府,仍稱莊浪州。明洪武八年,降州為縣,改隸靜寧州,屬鞏昌府。嘉靖二十八年又改隸平涼府。明末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在西安建立大順政權時,在莊浪曾派任過縣知事。加外,明制把戶分為軍、民兩種,以府、州縣領民戶,以衛、所軍戶。時莊浪在以上時期民戶屬鳳翔府,軍戶直屬于陜西都指揮使司,兵備道屬涇分生命備道的平涼衛轄。
清代
清代統一全國后,莊浪于1648年歸清,時屬陜西行省。1667年從中分屬甘肅省,莊浪又屬甘肅省行省。史載,1778年裁莊浪歸并隆德縣。莊浪縣歸并隆德縣后,在莊浪縣治地設莊浪鄉,由隆德縣丞駐莊浪鄉(今莊浪南湖鎮)。
民國
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復置莊浪縣,隸屬涇原道。1927年廢道直隸于此。1935年設甘肅省第二督察專員公署于平涼,管轄莊浪。
1949年8月4日,莊浪解放后,成立了莊浪縣人民政府,屬平涼專區,1950年5月25 日由平涼專區歸天水專區。1956年1月又由天水專區劃歸平涼專區。1958年12月20日撤銷莊浪縣并入靜寧縣,1961年12月又恢復莊浪縣,仍屬平涼專區,1970年專區改地區。2002年9月。地區改市。莊浪縣屬平涼市至今未變。
莊浪位于甘肅省中部,東鄰華亭縣,西依靜寧縣,北與寧夏隆德縣、涇源縣毗鄰,南和張川縣、秦安縣接壤。東西長56.37公里,南北闊46.60公里。
莊浪縣境屬大陸性季風氣候。縣境內南北氣溫差異大,年平均氣溫7.9℃;降雨偏少,年均降雨量為547.8毫米;光熱資源豐富,年均日照時為2179小時。
境內資源豐富,已發現銅、鉛、鋅、錳、鐵、石灰石等礦藏帶9處,洋芋、林果、亞麻、草編、蔬菜、藥材、小雜糧、山野菜等自然資源開發前景相當廣闊。全縣擁有勞動力資源21萬人,具有搶占勞動力密集型市場的明顯優勢。主要農作物有冬小麥、玉米、洋芋,是隴東洋芋、果品、胡麻、蕎麥、蠶豆、中藥材的重要產區,縣城以西洛河兩岸,盛產果菜,素有“瓜果之鄉”美譽,以小尾寒羊為主的畜牧業生產日益發展壯大。有110千伏和35千伏變電站6處,電力供應比較充足。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