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的出現,極大地方便了廣大蘭州市民,但是仍有人故意損毀公共自行車,給市民出行帶來困擾。1月10日,記者從七里河區人民法院獲悉,兩名社會青年因故意損毀公共自行車而被判刑。
據了解,去年9月16日23時許,來自康樂的社會青年康某、楊某和馬某(案發時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因沒有可以刷卡使用公共自行車的公交卡,三人預謀將公共自行車從網店的鎖止器中強行拉出使用。之后三人竄至蘭州市七里河區河灣堡東街金港城西門公共自行車網店,楊某負責在旁邊放哨,康某和馬某互相配合采用強拉的方式從該網點的三個鎖止器中強行拉出3輛公共自行車,三人每人騎走一輛。三人騎行至蘭州市城關區白云觀網點時,因馬某對他騎的自行車不滿意,又從該網點的鎖止器上采用同樣的方式強行拉出一輛公共自行車。三人在騎著強行拉出的公共自行車返回七里河區金港城途中被公安人員抓獲,查獲公共自行車3輛。案發后,康某和楊某的家屬賠償蘭州公共自行車服務有限公司經濟損失9450元。
法院審理認為康某和楊某結伙故意毀壞公司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楊某被判處拘役4個月,處罰金1000元。
記者從蘭州公共自行車服務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共自行車運行一年多來,帶給市民低碳、環保、方便的出行環境,但同時也伴隨著一些不文明現象的出現,許多自行車被無故破壞。對此,蘭州公共自行車服務有限公司呼吁所有市民愛護公共自行車,給市民出行帶來方便。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