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公共停車場收費管理秩序
每日甘肅網-據蘭州日報報道 停車費6元、停車費10元……在我市各個停車場,很多車主都被混亂的收費價格搞得一頭霧水。12月25日,我市正式開始為期一個月的公共停車場收費管理秩序專項整治,當天檢查組對蘭州體育館停車場、一只船北街停車場和農民巷西段停車場進行了檢查,并對存在問題的停車場進行了整治。
部分停車場無證收費或不按標準收費
當日,由市執法局聯合市物價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等成立的專項整治檢查組首先來到蘭州體育館停車場。當執法人員要求該停車場出示《公共停車場備案登記證》和《收費許可證》時,蘭州體育館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說:“證件在資料室,資料室現在沒人。”據市執法局收費處負責人介紹,蘭州體育館停車場目前沒有辦理公共停車場的相關證照,其收費行為屬于違法收費。在今年3月份的全市停車場整治行動中,已經對其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并責成其辦理相關證照,但至今仍未辦理。對此,蘭州體育館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說,他們屬于單位內部停車場,并不屬于公共停車場。正因為在給停車場性質的界定存在爭議,所以市執法局一直未給他們辦理相關證照。
記者在現場看到蘭州體育館停車場收費員給車主出具的是省地稅局核的發票,但根據《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和《蘭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目前我市公共停車場一律使用蘭州市財政票據。另外,該停車場正在執行“6+4”收費標準,即第一小時收費6元,此后每小時4元。如果該停車場是單位內部停車場,應該執行“4+3”收費標準,即第一小時收費4元,此后每小時3元。于是,聯合執法組要求該停車場停止收費,并盡快辦全所有證照。隨后,聯合執法組還對一只船北街停車場和農民巷西段停車場進行了檢查。據介紹,這些地段屬于道路臨時停車場,收費標準應該是“4+3”,但收費員卻是按“6+4”標準收費。
全市開展整治停車場違法亂收費行為
針對當日檢查的情況,經市執法局、市物價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研究決定,從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由市執法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對近郊四區公共機動車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場收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為此,成立由市執法局、各區執法局、市國投公司、市物價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對近郊四區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場進行全面檢查。
此次整治的內容包括:使用假票據、過期票據或不出具票據收費的;未經審批擅自設立的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不按所在區域標準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無收費公示牌和停車指示牌的;收費人員不配戴收費工作牌證和不穿統一收費服的;不按施劃的停車泊位停放車輛的;占用盲道安裝擋車欄桿和占用盲道停車,影響行人通行的;公共停車場內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其他違法行為。
據介紹,此次公共停車場管理秩序整治工作,旨在解決全市公共停車場收費混亂的突出問題,處理一批不按規定收費、使用過期票據或假票據、不配戴收費工作證和不穿統一收費制式馬甲的人員;打擊一批私設停車場進行亂收費的人員,進一步規范全市公共停車場收費秩序。同時,聯合檢查組辦公室設立監督投訴電話,停車辦:4818522,物價局:12358,受理投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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