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寧縣中川鎮高陵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彥俊、村委會原文書何耀忠、村委會原主任王建永、黨支部原副書記何耀仁貪污惠農資金問題。2003年至2014年,李彥俊、何耀忠、王建永、何耀仁在實施退耕還林、農村危舊房改造和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項目中,貪污惠農資金73708元。李彥俊、何耀忠、王建永、何耀仁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會寧縣韓家集鄉袁咀村黨支部書記楊文定、村委會主任董富剛、監委會主任王昶違規截留挪用農村危舊房改造資金問題。楊文定、董富剛、王昶在實施2013年農村危舊房改造項目中,違規從全村68戶危舊房改造戶中收回補助資金43.61萬元,用于支付超出計劃的31戶改造戶所需費用。楊文定、董富剛、王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會寧縣土門峴鄉副鄉長李曉娟在扶貧對象識別工作中失職問題。李曉娟在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被確定為貧困戶,造成不良影響。李曉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靖遠縣興隆鄉大廟村文書張錦范侵占村民低保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張錦范先后兩次侵占本村村民楊某低保資金共1.7萬元。張錦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侵占資金已全部退還。
5.靖遠縣東升鄉新聯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孝學、原文書孫定林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資金問題。2008年至2016年,李孝學、孫定林通過虛報退耕還林畝數,分別冒領退耕還林補助7440元。李孝學、孫定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靖遠縣石門鄉黨委副書記石生多在扶貧對象識別工作中失職問題。石生多在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被確定為貧困戶,造成不良影響,負有領導責任。石生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景泰縣漫水灘鄉雙樹村村委會虛報冒領危舊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08年至2015年,雙樹村村委會虛報冒領組長工資、危舊房改造資金共計36450元,用于村級費用支出;2010年,違規讓4戶村民重復享受危舊房改造資金1.6萬元。雙樹村黨支部書記石生科、村委會原主任段好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盧昌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漫水灘鄉原副鄉長白琦宗、經委原副主任靳學文被批評教育,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8.景泰縣蘆陽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金彥君違反精準扶貧工作紀律問題。金彥君對村“兩委”違規評定貧困戶的錯誤事實沒有及時發現、報告、糾正,導致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被納入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造成不良影響。金彥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白銀區武川鄉新安村黨支部書記梁萬軍在精準扶貧對象調查摸底工作中失職問題。梁萬軍在精準扶貧對象調查摸底工作中,存在失職行為,導致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被納入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造成不良影響。梁萬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平川區共和鎮武裝部部長何茂盛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失職問題。何茂盛在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被確定為貧困戶,造成不良影響,負有領導責任。何茂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平川區共和鎮西合村黨支部書記姬世有在精準扶貧對象調查摸底工作中失職問題。姬世有在精準扶貧對象調查摸底工作中,核實情況不認真,工作不扎實,導致個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被納入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造成不良影響。姬世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