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沙璐)教育部日前印發《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根據《通知》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將準確界定,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是否脫產在校學習。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研究生將從培養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
2017年起,教育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全國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這意味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將統一下達。在招生錄取方面,二者將統一組織實施。
《通知》要求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對此,教育部有關負責司局負責人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將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范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也將納入抽檢范圍。”
此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效力也將相同。《通知》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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