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按規定登記租房人信息 去年430名“房東”被罰
西部商報訊(記者 都一鳴) 去年蘭州警方對430名違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規定的“房東”進行了行政處罰,這是記者于3月18日從蘭州市公安局戶政處了解到的。同時據悉,近年來蘭州市流動人口長期處于增長階段,截至目前,蘭州警方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實際在冊登記流動人口為68萬人,累計登記流動人口160余萬人,其中城關區今年登記31.98萬余人。
蘭州市公安局戶政管理處副處長顏宗國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為了加大出租房屋的巡查檢查力度,即日起戶政管理處將聯合各分縣局民警,隨機對登記流動人口暫住信息和房屋出租情況進行調查,特別是加強對樓群院落、流動人口聚居區域的清理清查力度;對可能產生犯罪行為的出租房屋加強巡查走訪;對一些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就出租房屋的房東,將依法進行治安處罰;此外,出租房內若發生刑事犯罪案件,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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