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在線訊 轟動一時的“星河灣女住戶被跟蹤案”昨天下午在朝陽法院宣判,兩名被告人姜軍、張兆東被判綁架罪,分獲有期徒刑5年半、5年。
2015年10月30日,姜軍、張兆東連續多日駕車跟蹤北京星河灣某女住戶時被發現,結果女住戶丈夫反跟蹤。女住戶丈夫利用早高峰擁堵路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將二人車輛撞停,并將他們扭送公安機關。
據介紹,姜軍、張兆東是表兄弟,兩人原本一直在老家鐵嶺經營自己的小生意,并不缺錢花。因看了警匪片,想一夜暴富,于是花了一年時間計劃、準備制造綁架大案。他們從2014年春節后開始,挖坑,買刀,跟蹤豪車。
經審理,法院認為姜軍、張兆東犯綁架罪。本案主審法官孫蕾介紹,綁架罪量刑十年起,情節較輕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兩名被告人自預謀綁架起就做了周密的工作,屬于犯罪預備,一旦實施犯罪將給被害人造成極大的人身危險,社會危害性也很大,所以不屬于刑法意義上情節較輕的,應在十年以上量刑,但考慮到兩被告人屬于犯罪預備,結合兩人當庭認罪悔罪的態度,對二被告人減輕處罰。
不過,孫蕾法官也表示,遇到危險應該首先報警,不鼓勵市民采取像本案業主及其丈夫的行為,因為犯罪分子的危險性是不可預見的。
甘公網安備 62010002000486號
Copyright©2006-2019中國甘肅在線(甘肅地方門戶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