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在線白銀訊 2021年12月16日上午十點,景泰縣人民法院喜泉人民法庭門前鞭炮齊鳴,十多名群眾拿著一面寫有“公正執法 公道人心”的錦旗走進法庭的院子……
原來,2020年12月15日,原告四川籍投資商全天奎與被告景泰縣綠盛禾農牧專業合作社簽訂了《合作種植合同》,該合作社將3000畝耕地承包給全天奎進行農業種植,約定每畝土地租金350元,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然而,在生產經營規程中,原告認為被告在簽訂合同時隱瞞事實,這片地的供水系統不能滿足3000畝土地灌溉用水所需,造成其種植的玉米大面積缺水減產、甚至絕收,造成經濟損失達300萬元,故要求被告景泰縣綠盛禾農牧專業合作社給予賠償。
喜泉人民法庭庭長韋性明受理該案后,認真研判,實地查看,并走訪村組干部、當地群眾了解情況,決定通過調解方式化解這起土地流轉合同糾紛。12月14日下午,韋性明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開始調解,通過講法釋理、典型案例、結果告知的方式向原、被告分析了利益得失,并告知雙方對合同效力的認定、司法鑒定等他們都要承擔巨大風險,若雙方持續糾纏其中未必能達到最佳效果,直至晚上十點,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被韋性明法官的悉心調解所感動,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景泰縣綠盛禾農牧專業合作社向原告全天奎支付種植損失25萬元,扣除原告應該承擔的7萬元水費后,被告于2022年1月31前向原告實際支付18萬元,1950訴訟費原告自愿承擔1000元、被告自愿承擔950元,原、被告雙方關于種植合同的糾紛至此清結、握手言和。
法官依法辦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原告為表謝意贈送錦旗的情形屢見不鮮,但被告贈送錦旗表達謝意的情況卻不多見,更何況原被告共同為法官贈送一面錦旗表示感謝,實屬罕見。這一面錦旗,是當事人對人民法官堅守公平正義、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認可和肯定,也是景泰法院始終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表現。
喜泉法庭的干警收到錦旗后一致表示,將始終堅持人民法庭“一個中心”“三個面向”“三個便于”的工作思路,準確把握法庭功能定位,不斷提升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司法能力,為更好地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作出積極貢獻!(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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