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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土地主管部門擬對土地儲備進行績效評價

時間:2019-07-15 13:21:2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黃明點擊:

    事關地方政府一大重要收入來源的土地收儲,正處在被持續性的嚴格管理與規范當中。除了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下發通知,要求對土地儲備發行債券所獲資金實施預算管理外,預算執行情況也已經納入兩個部門的視野。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財政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正擬對地方政府的土地儲備項目進行的各項工作、財務指標等,進行全面績效評價。這一績效評價將與日后土地儲備預算的情況掛鉤。

  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完成發債,以土地儲備的科目獲得融資后,必須提高土地儲備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年度土地儲備項目的進展如果不順利,很可能將影響到其下一年度的發債融資,進而影響到可供使用、出讓的土地數量,這將對地方的錢袋子產生連帶影響。

 績效評價

  “既然中央給開了口子,就一定會嚴格規范管理,對于這一點,我們是有心理準備的。”7月10日上午,東部某省自然資源廳的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說。他告訴記者,自然資源部等中央主管部門已經知會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將對土地儲備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這種績效評價,是建立在近半年來對地方政府土地儲備項目“給出路”的基礎上的。先是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通知,試點發行地方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用于解決地方土地收儲、整理所需的資金問題;此后,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又下發文件,對土地儲備項目實施預算管理。

  記者了解到,對地方政府土地儲備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是在土地儲備項目實施完畢、預算執行結束后進行,掌握績效評估權力的,是財政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按照現在知會的主要意見,在績效評估前,土地儲備機構先對土地儲備項目資產開展自評估工作,重點是看收支預算是否平衡,如果不平衡,就要先調整收支平衡的方案,這個要按照相關的程序來!敝胁康貐^某省自然資源廳人士告訴記者。

  按照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的相關規定,收支平衡方案須由土地儲備機構制定或調整,如果在自評估環節發現收支不能平衡,調整方案要報請財政、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待批準后,才能實施調整。

  在自評估工作結束后,財政主管部門將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土地儲備機構的自評估展開第三方評估。“這個評估工作是按照年度為單位開展的!币晃坏胤交鶎幼匀毁Y源職能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

  規模龐大

  自中央政府同意試點地方政府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以來,這種債券發行規模已經較為龐大。進入2019年6月以來,多個地方政府也進入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的高峰期。

  “上海之后,北京也開始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了,已經給承銷商發了招標書了!7月10日,一位債券承銷商告訴記者,北京市發行的是二期至七期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

  江西省則于7月4日上午,開始進行第二期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發行工作。記者從可靠渠道獲悉,江西省今年第二期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發行額度,為50.1403億元人民幣。在此之前,已經有江蘇、上海、河北、廣西、重慶等省區市相繼發行了土地儲備專項債券。

  前述債券承銷商人士告訴記者,這些省區市在發行專項債券的同時,都同步向債券承銷商提供了收益平衡方案、財務評價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皬奈覀児ぷ鞯慕嵌瓤,最看重的還是收益平衡方案!鼻笆龀袖N商人士告訴記者。

  從記者獲得的幾份收益平衡方案看,均包括了“收儲”土地的各種成本支出項,同時,也包含對土地出讓價格的預期。多位企業人士在看過這幾份收益平衡方案后向記者表示,預期出讓價格相對顯現得較為保守!斑@可能是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在最可控的范圍內,實現收益平衡。”

  在記者掌握的《2019年上海市普陀區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實施方案》(下稱“方案”)中,普陀區政府稱,該項目地塊擬在2024年出讓,參照同級別的基準地價,土地出讓預期收入為14.07億元,其中區級可得出讓金比例為80.75%。

  據此,在綜合測算資金成本等方面的因素后,這一土地儲備項目可以實現資金收益平衡。

 影響未來

  “自評估、第三方評估還是主管部門的績效評價,這個形式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評估結果、績效評價的結果,將影響到來年的專項債的預算、資金使用等很多方面的問題,所以地方政府,尤其是土地儲備項目所在地的政府,是非常重視的!鼻笆鰱|部某省自然資源廳的人士告訴記者。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土地儲備機構年度自評估結果進行再評估,再評估結果作為調整相應中期財政規劃和核定專項債務限額、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額度的依據。

  記者了解到,國務院主管部門,將在經人大審議通過的地方債務總額規模以內,確定年度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額度。一旦因為評估結果未能達到要求,很可能將影響下一年度該地方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額度、規模等方面的問題。

  同時,財政部、自然資源部還要求,土地儲備項目實施應當設定績效目標,作為實施績效運行監控、開展績效評價的基礎。項目實施完畢、預算執行結束后,財政部門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對土地儲備項目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作為一個完全合規的融資工具,地方政府都不會愿意因為自己的評價、考核等方面出現問題,而影響到這個合規融資工具的使用,所以,會非常重視這種評估、績效評價等,要盡可能保證,不出問題。”前述東部某省自然資源廳的人士告訴記者。

  其實,在業績評價、自評估之前,還會有第三方審計介入。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項目實施過程中,土地儲備機構可根據項目管理需要,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項目實施進行跟蹤審計;項目實施有關單位應配合做好項目決算有關工作。項目實施完畢后,財政部門應當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土地儲備項目總體收支情況等進行審計。

  此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市、縣人民政府委托代持土地儲備資產,并交由土地儲備機構具體管理。土地儲備機構應當于每年四季度對所有土地儲備項目對應的土地資產(包括正在實施的土地和已入庫儲備的土地)、負債進行統計,編制年末土地儲備項目專用資產負債平衡表。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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