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鄉之間的持續差距是一個事實。去過農村的人,會有這樣一個感受,農民很樸實,但農村比城市落后太多。在中西部地區,這樣的感受會更強烈。有些房子外觀看上去不錯,但室內空蕩無物,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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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鄉差距的根源

時間:2016-06-08 13:43:32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趙小春點擊:

       





      中國城鄉之間的持續差距是一個事實。去過農村的人,會有這樣一個感受,農民很樸實,但農村比城市落后太多。在中西部地區,這樣的感受會更強烈。有些房子外觀看上去不錯,但室內空蕩無物,僅有簡單破舊的家具,污水直接排到地下,解手還得上茅房。

城鄉之間的物質差距直接導致了教育差距。據2014年教育部《中國教育概況》介紹,初中階段具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城鄉之間相差14.5個百分點。小學階段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師,城鄉之間相差9.2個百分點。那些在農村長大的孩子,缺乏好老師,也見不到外面的世界,沒讀完中學就輟學,更別說考大學了。

城鄉差距導致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涌入。城市里的生活成本比農村高很多,但農民依然要留下來。農村人口越來越少,只留下一些老人和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約2075萬人,約占農村在校生的30%。農村的生活條件、居住條件、教育條件、醫療衛生條件,與城市相比都有很大差距。農村給人的印象仍然是貧窮。

近年來,從統計數據上看,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有縮小的趨勢。201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1195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1422元,城鄉收入比為2.73:1,比2009年的3.33:1減少了許多。但是,城鄉收入差距的絕對值依然很大,是19773元,比農民收入還要多。

輿論傾向于認為,城鄉差距的根源是國家向農村的投入太少。但實際上,僅從2008年至2013年,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累計5.85萬億元。加上地方的配套投入,國家向農村投入并不少。社會各界的投入也不小。十多年來,有不少大學生畢業后去農村創業、支教、當村官,但農村的發展變化比城市要慢很多。結果是,農業補貼了,墻面刷了,道路修了,田埂拆了,農田連片了,學生下鄉了,不少地區的農村依然比城市窮太多。靠增加向農村的投入來發展農村,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城鄉差距的表面原因,是農村以農業為主,而農業是不賺錢的。多數地區的農業,包括部分地區的家庭農場,主要依靠補貼維持。種地的農民多在五十歲以上,而他們的子女愿意在城市生活。年輕人不愿意種地,一是因為種地是體力勞動,非常辛苦,二是因為城里有更豐富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城里有更好的教育,更多的信息,年輕人能學到更多知識,對他們有巨大的吸引力。那些能留住年輕人的農村,要么靠旅游,要么靠工業,早脫離了農業。

城鄉差距背后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中國對農村功能定位的計劃經濟思想。計劃思想在三農問題上的體現,是將生產結構與區域聯系在一起。城市的定位是發展工商業,而農村只能發展農業。比如,有觀點認為,“農村不是搞建設的地方,農村主要有兩個功能,一是提供農產品,二是提供生態環境產品,這才叫農村。農村的建筑,是農民自身的生產和生活所必需的。”也就是,在國家的意識形態中,農村的功能就是生產糧食,保證“萬一”打仗時可能出現的“糧食安全”問題。農村的房屋,是為農民生產糧食提供居住服務的。在有序的安排下,農村和農民是為整個國家機器服務的一個部件。讓農村依賴農業,農業不賺錢,農村這個部件就會一直貧窮。

      在這種思想的指引下,中國制定了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既然農村是搞農業的地方,就不能隨便讓農村搞建設。農地要轉為建設用地,既有多年的規?刂疲ㄊ迥甑耐恋乩靡巹潱,也有年度計劃控制。根據計劃分配的土地權利資源,卻又是極不公平的。計劃下達的農轉用指標,實際分配的方式,是按行政級別層層下發。指標到了縣一級,絕大多數分配到開發區、或用于新城建設,很少到鎮一級,更別說到村莊了。缺少指標,農村就沒法建廠房、客棧,搞不了工業和旅游業。一些鄉鎮和村莊為了發展,擺脫貧窮落后的困境,只好為農民建樓房,讓農民上樓,把騰出來的土地用于發展。

農民上樓,配上基礎設施,一方面改善了農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另一方面也為農村發展騰出空間,一舉多得。其弊端是,對于少數依賴于農業的年長農民,種地不如以前便利了,農具沒地方放了,有一個適應過程?墒,在用途管制加行政分配指標的約束下,不這樣做,地方發展又能指望什么呢?眼看著農村繼續破敗下去嗎?一些學者專家批評地方政府讓農民上樓的行為,但沒認識到,正是計劃管理指標的制度,在迫使農民上樓。

更大的問題是農村土地市場的缺失。農民沒有完整的土地產權,導致市場制度建立不起來。市場制度的完善,是一個過程,需要政府、中介、買賣雙方在長期的互動中累積制度建設的知識。城市的國有土地已建立了一套市場交易制度,積累了一系列市場交易的知識。但中國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沒有市場的,這就導致了抵押、評估、中介、仲裁等大量市場功能的缺失。市場的缺失,背后是農村產權的缺失。現行制度規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農民的宅基地,不準入市交易。中介公司、評估公司、金融機構、法院也不愿意為農村土地房屋提供市場服務。農村蓋的房子,出租或出讓給城里人,被稱為“小產權房”,不但得不到產權保護,還面臨罰款、拆除的風險!產權與市場殘缺的思想根源,依然是農村土地農用,農民要為了保護“糧食安全”做出犧牲。

近年來,除了上述計劃經濟的思維,部分學者又為農民的產權殘缺提供了新的理論支撐。一種理論認為,宅基地是農民的住房保障。這種觀念認為,“過去,農民窮,買不起商品房,因此給他無償提供一塊土地,至少可以在上面蓋個房,有容身之所。沒錢的農民可以搭個茅草房,有錢的農民可以蓋個小洋房。這項制度僅限于本集體內的成員,原則是一戶一宅。農村的宅基地是保障性住房的產物,并非商品。法律規定,農民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占有、使用、收益三項權益,而宅基地使用權只有占有、使用權,沒有收益權。”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宅基地之所以產權殘缺,是因為宅基地是農民的住房保障,剝奪產權是為了農民好!

這種理論沒有認識到,一刀切的宅基地政策,忽略了農民對宅基地多種用途的需求。一是解決不了燃眉之急。有一些農民著急用錢,看病或供孩子上學,但房子沒法抵押貸款,也賣不出錢,沒法解決緊迫的困難。二是有不少農民在縣城里買了房子,不需要農村的宅基地作為住房保障。三是農村土地與房屋無法作為農民保值增值的財產。有些農民希望將農村的房子賣掉,換取城里更好的住房,但他們的房子賣不出價。城里人剛參加工作,一開始買不起大房子,先買個小房子,伴隨收入的積累和房價的上漲,再拿小房子換取大房子。住房作為一種可以保值增值的資產,抵抗通脹的壓力。但農民雖有房子,卻不能出讓,不能以房換房。通貨膨脹與城市的房價在逐年提高,農民只能依靠辛苦打工賺來的工資買房,失去了本可以利用房產增值來進城換房的機會。在發達國家,有一塊土地就是財富。但在中國不少農村,農民有了土地住房,卻要花錢維護,成了負資產。不少農民自愿放棄農村的住房,大量的宅基地和住房閑置和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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