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自己組裝的仿真槍,具有一定的殺傷性。
藥店樓上工作室里雜亂地堆著槍械零件。
愛好木工,癡迷槍械,紹興越城區(qū)一家藥店老板玩得起興,竟然將自家小樓改成了槍械工作室。明知此舉犯法,仍鋌而走險在網上購買槍支零件,自己組裝。
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刑拘時,這名老板還覺得詫異,“我造槍自己玩,最多打打斑鳩,又沒拿去打人,怎么就犯罪了?”最不靠譜的是,他不僅自己玩槍,還給才8歲的兒子買了兩支仿真槍,這不是教壞下一代嗎?
樓下開藥店樓上造仿真槍
藥店老板原來是個“槍械專家”
近日,紹興越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得到線索,成功截獲了一個內藏氣槍配件的郵包。郵包上的地址顯示,收件人是程某,他經營著一家藥店,住在越城區(qū)東浦鎮(zhèn)某村。
10月20日早上9點不到,越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民警來到藥店,將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抓獲。
這是一幢四層的小樓,一樓經營著一家藥店,二樓至三樓的幾個房間雜亂無章,幾乎都被程某改裝成了槍械工作室,有的房間堆零件,有的房間放著車床……
在程某家里,民警先后從不同房間搜出了4支仿真槍支,還有若干槍支配件材料,以及數臺用來調整、修理槍支配件的機器。
眼看民警人贓俱獲,程某當即交代了自己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事實。
程某今年37歲,河南鄭州人,2004年到紹興打工,2007年在東浦鎮(zhèn)開了一家藥店,將妻兒都接到了紹興。
“這些槍我也就是自己收藏玩玩,有時候出去打打麻雀斑鳩,從沒拿槍打過人。”程某不理解,為什么個人愛好也變成犯罪了。
自學成才組裝槍械
慢慢成了圈內的知名人士
程某稱,自己是在2015年春節(jié)前后,開始接觸并喜歡上仿真槍支的。
據他回憶,當時和朋友去野釣,看到有人用氣槍打鳥,覺得非常酷,經朋友介紹,程某就迷上了打槍,做夢也想擁有一把自己的槍。
那天回家后,程某就開始四處尋找購槍途徑。去年春節(jié)過后,程某在路邊偶然看到一張小廣告,上面印著一個賣氣槍的聯系方式。程某一看大喜,立即聯系了對方。
為了這第一把槍,程某先后共花費4000多元。“整把槍肯定不能寄,都是拆成零件分批運送,每付一次錢,對方就發(fā)一些零件過來。”就這樣斷斷續(xù)續(xù)地購買,程某終于湊齊了所有零件。
程某說,第一次因為沒經驗,那把槍算是一件失敗的作品。組裝好后,他還專門拿到野外試槍,“一只麻雀也沒打著,準度非常差。”
不過,組裝槍支的過程,卻讓程某十分著迷。為了系統(tǒng)地學習組裝技巧,程某幾乎將所有的業(yè)余時間都泡在一些槍迷論壇里,不停地發(fā)帖、回帖,向其他玩家討教如何調整槍支調精準度等問題。
漸漸地,程某在論壇上也有了些名氣,成了“老手”。
他不僅自己玩槍
還給兒子買了兩把仿真槍
后來經過鉆研,程某發(fā)現使用木質槍托可以減少槍支的后坐力。他以前是個木工愛好者,于是就買來工具材料,自己做了木制槍托,組裝在自己的愛槍上,時不時拿出來把玩。
隨后,程某在論壇熟人推薦下,購買了第二把“快排”氣槍,加上之前的經驗,程某很快組裝成功,并且拿到外面偷偷試射。除此之外,程某還在家里布置了海綿、木頭等靶子,有空就去樓上試射。
除了自己玩槍,程某還給8歲的兒子買了兩把玩具仿真槍,好在這些玩具槍使用的是塑料子彈,沒有特別大的殺傷力,未造成嚴重后果。
程某辯解說,這些偷偷買來組裝的仿真槍,只是滿足自己的愛好,并未轉賣給他人。
“這類仿真氣槍,打的雖然不是實彈,但是鉛彈的殺傷力仍舊不小,國家是明令禁止私人持有的。一旦有人拿這些槍傷人或做違法的事,后果很嚴重。”越城區(qū)刑偵大隊的駱警官說,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警方依法刑拘。(錢江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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