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CID民警整理繳獲的市民個人信息。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攝
深圳CID向媒體展示繳獲的物品。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攝深圳晚報訊 公民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后,會頻頻接到推銷房">
(原標題:9家公司搜出百萬條公民個人信息)
深圳CID民警整理繳獲的市民個人信息。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攝
深圳CID向媒體展示繳獲的物品。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攝
深圳晚報訊 公民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后,會頻頻接到推銷房屋、小額貸款的騷擾電話。據統計,今年第三季度深圳市民總共被騷擾4776萬次。近日,深圳CID對本市9家涉及騷擾信息違法犯罪的公司進行查處,搜出百萬條公民個人信息,部分信息還精確到存款金額和還款日期,不排除有信息是從銀行泄露。
警方查處前還接到騷擾電話
上周一,從事程序代碼編寫的唐先生到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報案,稱頻頻接到騷擾電話,由于工作特殊性,這些騷擾電話導致他精神衰弱。接警后,警方通過固話鎖定了騷擾電話公司的地址,并在上周四進行突擊檢查。
“到該公司檢查的時候,現場搜出超過10萬條公民個人信息。”招商派出所重案隊民警金健介紹,信息中市民的家庭詳細住址(幾單元幾戶)、身份證號、電話、職位、開什么車、車牌號等信息非常詳細。
“員工交代,這些資料大部分是以前離職員工留下的,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我估計公司所有員工都經過相應培訓。”金健表示,警方梳理繳獲的市民個人信息發現,中航天逸花園、紫薇苑二期居民是信息泄露重災區,不僅有業主姓名、電話和身份證號,甚至精準到房產面積的大小。
警方還透露,當天部署行動時,帶隊的局領導現場還接到類似的騷擾電話,局領導反問消息泄露的來源時,還被對方罵得“狗血淋頭”。據了解,業務員每天必須打通200個電話,如果遇到故意刁難要“談心”,業務員就會惡言相向。“這些業務員每天要撥打200個電話,如果今天電話因為有業務干擾沒有打完,第二天必須補齊。如果超過撥打限額,公司還會有獎勵。”據了解,這些業務員收入約5000元。
將打擊被標注3次以上騷擾電話的公司
家庭住址、車牌號、電話等個人信息這些公司是從哪里得到的?又是哪些人將市民個人信息泄露的?金健告訴記者,深圳警方此次行動中抓獲的業務員均拒絕透露信息來源方。不過根據提供的信息詳細程度推斷,4s店、小區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公司都有可能擁有這些資料。究竟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他們會通過網絡、QQ群去購買個人信息,100塊錢就能買到上萬條。”金健說,這些業務員除了購買市民信息以外,還會通過信息共享的方式和同行換到自己想要的市民信息。
深晚記者發現,這些被泄露的信息用“觸目驚心”來形容并不過分。不少信息精確到工作職位,例如某某公司老總和某某公司總經理,甚至媒體、某街道文化站也榜上有名。
“我們之前發現危害最大的應該為銀行信息。”金健表示,信息包括市民身份證號、銀行卡卡號、余額、最后一次操作時間、貸款金額、還款日期等,一旦被犯罪分子掌握,很可能為市民造成嚴重財產損失。
“從我們在窩點繳獲的信息來看,銀行大客戶的信息資料也被泄露了,我們判斷這些信息是從銀行內部流出來。但具體哪個環節哪個銀行(網點),我們不好去判斷。”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七大隊副大隊長顧育輝表示,在近期開展的行動中,深圳CID共清查涉及騷擾信息違法犯罪公司9家,刑事拘留13人、治安拘留39人、罰款8人、警告訓誡215人,依托三大運營商關停208個涉及騷擾的電話,現場并搜出超過100萬條公民個人信息。“未來我們準備加大查處力度,對市民標注3次以上騷擾電話的公司開展打擊行動。”
深圳市民一個季度被騷擾近5000萬次
據騰訊大數據統計,2016年第三季度深圳市民被騷擾4776萬次,其中被市民標注為詐騙電話的有1320萬次。
深圳警方在全國率先創建了一條由深圳CID牽頭,多警種、多部門、多企業組成的打擊騷擾信息統一戰線,已于10月19日在市通管局、市消委會、360奇虎、騰訊以及三大運營商的支持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首次集中打擊整治騷擾信息專項行動。據調查,經過一段時間整治,目前深圳市民接到的騷擾電話比以前少了很多。
“對于多次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社會影響,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五)項規定予以處罰。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歐子奇介紹稱,對于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竊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社會影響,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六)項規定處罰予以處罰。(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打擊信息騷擾行為 并非打擊電商
10月23日,深圳CID在其官方微信開展“打擊整治信息(騷擾),您有話說……”的調查問卷。其中有不少電商行業人員投票留言,表示不支持警方開展打擊整治騷擾行動。
網友“思dreamangel”留言稱,深圳警方此舉是要徹底消滅掉電商行業,稱做出產品不推銷,如何盈利?
對此,深圳CID官方回復稱,本次行動中,涉事的單位及個人存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騷擾他人的違法犯罪事實。深圳警方嚴格依法治“擾”,對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對合法權益全力保護。打擊極少數,教育大多數。
“深圳警方并不是在打擊電商,很多電商在留言時都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信息來源是不合法的。”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齊巖冰表示,從深圳警方此次整治行動的打擊方向和重點來看,旨在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打擊不法竊取、提供、出售、散布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而此類行為在電信領域尤其嚴重,特別是電商領域。
齊巖冰介紹稱,如果經營者明知或應當知道其經營或推廣使用的公民個人信息是非法獲取而仍然予以使用或散布,就構成了違法,不但面臨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嚴重的可判處最高7年有期徒刑,同時還要對受害者的財產和精神損害進行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提供第三方平臺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也有義務對于其經營網絡進行監管,比如,接到侵權的投訴就必須在查證后刪除或斷鏈,如果受害人要求提供侵權人的信息的,該網絡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還將面臨處罰。(來源: 深圳晚報(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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