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時間記者接到惠州市谷奔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谷奔)負責人李明(化名)爆料稱,中國銀行[0.00% 資金 研報]惠州仲愷開發區支行員工勾結企業,因該支行內部管理混亂,保證金賬戶操作存重大失誤,造成其借給惠州市尚聯達電子有限公司490萬被卷走,無法追回。
據了解,谷奔公司已就此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一審、二審以“訴訟人要求被訴訟人承擔賠償責任缺乏法律依據”宣判駁回谷奔訴訟請求。
對此結果,谷奔公司并不滿意。李明告訴北京時間記者,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保證金賬戶的屬性上。“中行用非結算賬戶作結算使用就是違反國家的現行法律。人行惠州分行向法院出具的復函明顯態度曖昧,避重就輕,從而讓法官誤解而錯判,令人遺憾。”
北京時間記者就此聯系中行惠州分行負責人,中行方表示,銀行正常合規辦理結算業務,此案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建議以司法判決為準。
490萬借款被卷走保證金賬戶不“保證”
2014年10月,通過中行惠州仲愷開發區支行的朋友黎某介紹,李明認識了尚聯達公司老板楊波。黎某告訴李明,楊波是個優質客戶,在支行貸了一筆款,建議其借款給楊波,待開出980萬承兌匯票后再拿回本金及利息。
2014年10月17日,李明與尚聯達公司簽訂借款合同。楊波以向谷奔公司借款人民幣490萬元用以開具中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另一筆290萬元借款用作楊波短期資金周轉,待開具98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時歸還借款,借款期限為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
業內人士告訴北京時間記者,這類借款在民間借貸中被稱作“過橋借款”,借貸雙方協商,利息高昂。本案中,谷奔公司出借780萬元,根據合同約定,于2014年10月29日前獲得822萬元還款,其中利息收入42萬元。
根據“過橋借款”的慣例,為了保障本次借款的資金安全,尚聯達公司同意將要匯入款項賬戶的網銀、印章及收票人的印章等可以轉走款項的技術手段交由谷奔公司控制。
然而,這個看似周密的“防控”還是出了事。
2014年10月24日,楊波和黎某提出為保證資金的安全性,要求李明將款項直接打入其保證金賬戶。
黎某向李明承諾,該賬戶是銀行專管的保證金賬戶,尚聯達公司沒有網銀等控制該賬戶的條件,打入款項只能用于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就算不開票也須退回原轉入賬戶。
李明向北京時間表示,在深信了黎某承諾的保證金賬戶的資金必須“原路退回”后,遂將490萬元于當日下午14時轉入上述保證金賬戶。然而,僅在轉賬成功數十分鐘后,尚聯達公司即前往中行將保證金賬戶資金轉到其基本賬戶。
與黎某告知的“原路退回”相反,借款經中行仲愷開發區支行操作直接轉至尚聯達基本賬戶。隨后,該款項立即又被尚聯達公司轉到第三賬戶(用途是還款)。
錢借出去了,對方卻不愿給承兌匯票,李明意識到不對勁,隨后向公安局報案。
李明告訴北京時間記者,“事后,我才知道同一時間還有另一家公司也是遇到同樣的方式被騙了490萬。而之前尚聯達公司質押給我的印章在公安局驗證后發現是假章。他(尚聯達公司)一共刻了5套假章,同時給了3家公司,一共詐騙1100余萬元。”
李明同時表示,尚聯達公司在銀行開保證金賬戶用的也是假章。
目前,尚聯達公司法人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但由于尚聯達公司資不抵債,無法倘還款項。這筆借款現無法追回。
北京時間記者了解到,除了谷奔公司外,另有2家公司遭遇詐騙,借款人累計金額損失超過1100萬元。
管理混亂“員工勾結企業支行長不盡職”
“這就是一起銀行內部員工勾結企業,利用內部賬戶實施詐騙的案件,是精心設計好的。”回想起事件經過,李明告訴北京時間記者。
2014年10月21日,就在案件發生的前3天,尚聯達公司從其基本賬戶轉賬100元到保證金賬戶。“楊波這么做的理由是想試試看能不能將錢轉入公司的保證金賬戶”尚聯達員工鄭某在調查時證實。
2014年10月23日,中行仲愷支行監控發現到這筆100元,告知尚聯達公司保證金賬戶在不開票時不能存余額,要求其將100元轉出保證金賬戶。
“這明顯是尚聯達公司實施詐騙進行的手段演練。”李明表示。
中行仲愷支行對公業務員陳某在調查證言,23日銀行系統監控到這個情況就詢問尚聯達公司,并告知,按照銀行規定,保證金賬戶除了需要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情況外不能有余額,要求他們盡快轉出。
在熟悉了保證金賬戶和基本賬戶的資金往來路徑后,楊波便實施了詐騙。
李明認為,在尚聯達公司的詐騙案中,中行仲愷支行內部員工操作存在重大過錯,導致490萬元款項被轉走。
李明同時向北京時間記者透露,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楊波開立賬戶使用的是假章,銀行疏忽管理,未核實印章等證件真偽。尤其在尚聯達公司申請辦理保證金賬戶資金轉移至基本賬戶時出現重大失誤,導致不可挽回的損失。
“根據中行的規定,保證金賬戶資金轉走需向支行領導進行申請,再報到分行審批同意。但是,尚聯達公司辦理資金轉移時,支行行長正在開會,柜員僅僅通過電話簡單溝通,也沒有合規的行長簽字,甚至提前支取的說明也是業務辦完后手工補上的。” 李明告訴北京時間記者。
“將保證金賬戶資金轉出需要分行審批,分行人員向支行核實尚聯達公司是否開具承兌匯票時,支行客戶經理稱目前保證金賬戶無資金,暫辦承兌匯票業務,因此分行對這個業務放行了。而當時,加上另一家公司被騙的490萬,尚聯達保證金賬戶已有980萬資金。”
此外,北京時間記者就涉及此案的員工采訪了中行,對于黎衛軍等員工是否仍在行內就職,中行是否進行內部核查問責整改等問題,中行未做正面回復,稱員工問題以司法判決為準。
法院判定中行存過錯但兩次均敗訴
事情發生后,谷奔公司以保證金賬戶重大操作失誤,將中行仲愷支行告上法庭。法院一審、二審認為,中行業務方面存在一定過錯,但沒有認定為違法,駁回了谷奔公司的訴訟請求。
對于法院的判決,谷奔公司顯然不能接受。李明告訴北京時間記者,“我公司轉入的賬戶是保證金賬戶,未在人民銀行備案,不是結算賬戶。該賬戶的所有權、控制權都在中行,實際上是中行的內部保證金賬戶接收到了我公司誤轉入中行不應接收的款項,隨后被尚聯達所騙,將非尚聯達款項誤交付給尚聯達后造成款項無法追回的事實。”
北京時間記者了解到,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支付和融資工具,具體到實例,如企業向銀行的融資100萬,銀行既可以發放100萬元貸款,也可以簽發給企業面額100萬的承兌匯票。企業拿到銀行承兌匯票后可以用票據支付資金,也可以向銀行換取現金。在此過程中,銀行根據企業在開戶銀行信用等級的不同,要求企業繳納足額的保證金。被騙走的490萬就是尚聯達以保證金名義借出去的。根據人行規定,保證金賬戶不是結算賬戶,不得操作人民幣支付結算業務。
李明提出,法院認定的該賬戶“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此沒有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的說法是明顯錯誤的。《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支付結算辦法》明確規定進行結算的賬戶必須按《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開列并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進行結算。中行用非結算賬戶作結算使用就是違反國家的現行法律。但是,經尚聯達申請,資金從保證金賬戶轉入非原繳存賬戶,工行仲愷支行用非結算賬戶作結算使用是違反國家的現行法律。
北京時間記者第一時間向中行做進一步了解。中行稱,“尚聯達公司在銀行并無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即此筆資金不存在對應的質押擔保業務,在我行尚未為尚聯達公司開立新的銀行承兌匯票之前,并未建立相應的業務關系,故此筆資金不屬于保證金賬戶資金。”
保證金賬戶里的資金不屬于保證金賬戶資金,對于中行的這種說法,李明并不認可。其同時告訴北京時間記者,當發現490萬被詐騙,他積極向中行多位員工核對保證金賬戶的性質。“我當時還聯系了吳科長(現中行惠州分行風控條線副行長),他說這個賬戶理論上不能做結算,但偶爾做一下也沒多大關系。”
李明提出,楊波涉嫌詐騙罪刑事案件里中行員工等證言也證實了,他們向其保證過,錢匯到涉案保證金賬戶后,就成為了保證金,是無法被轉走的。
“工行明知涉案490萬元資金是我公司轉入的,卻仍違反規定的接受了資金,又協助尚聯達公司一起游說,從而使我公司的涉案490萬元資金被騙走。”李明表示。
按照《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業務管理辦法及操作規程》第31條規定,“保證金賬戶不得接受以現金或匯款形式直接繳存,而必須使用開票人的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劃轉。”因此,李明主張,仲愷支行應嚴格審查該490萬元款項的來源是否屬于尚聯達公司按轉賬方式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內劃轉,但在本案中,既沒有審查來源,也未對保證金賬戶內的資金按照“原路退回”的原則退回保證金,其屬于嚴重的過錯行為,應賠償谷奔公司全部損失。
雙十一期間詐騙短信數量翻倍 冒充銀行詐騙近四成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不僅是網友們的剁手狂歡節,同時也是犯罪分子趁熱作亂的集中時段。據國內最大的互聯網安全公司360日前發布的《2016年雙十一中國網購安全專題報告》稱,雙十一期間詐騙短信數量相比第三季度翻了一倍多。看來雙十一期間,忙得熱火朝天的不僅僅只有電商和快遞們,電信詐騙團伙的工作強度也是絲毫不含糊。
報告數據顯示,在雙十一期間(11月1日-11日),360手機衛士平均每天詐騙短信攔截量約為108萬條左右。所謂詐騙短信,其實主要就是冒充特定的身份,對用戶實施欺詐。從冒充對象來看,冒充銀行的詐騙短信最多,占比近四成,其對應的最主要的詐騙方式是虛假積分兌換,虛假的銀行賬戶異常、失效、升級信息等。
圖:2016年雙十一期間詐騙短信冒充對象與詐騙方式分析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隨著國家對銀行卡、手機卡實名制管理的不斷加強,出現了很多專門以銀行卡、電話卡需要進行實名補錄、身份信息認證為接口,騙取用戶個人信息的詐騙短信。
冒充熟人也是詐騙短信最愛使用的詐騙方式之一,占比為9.3%。不過,現如今的冒充熟人詐騙,與前些年流行的冒充房東詐騙(此類詐騙現在已經幾乎絕跡)不同,現在冒充熟人詐騙,90%以上是一種利用收信人個人信息進行的點名式病毒資料下載詐騙。
這種詐騙短信的特點是,一開頭就說出收信人的名字,之后給出一個鏈接,并說這是與收信人有關的照片、相冊、錄像、報名表、成績單等,誘騙收信人下載。而實際上,這個短信中的鏈接給出的是一個手機木馬的下載地址,用戶一旦把木馬當成照片或其他資料下載安裝,木馬就會立即把用戶手機中的聯系人、短信、通話記錄等信息傳送給控制木馬的黑客。
除了上述兩種今年雙十一出現最頻繁的詐騙短信外,利用虛假的會員消息騙取個人信息的短信,利用虛假賭博博彩網站騙錢的短信,假借求職類網站冒充用人單位進行虛假招聘的短信,假借電視臺名義發出的虛假中獎短信等詐騙短信,在今年的雙十一期間也都十分流行。用戶除了提高自身防范意識之外,也可配合使用360手機衛士等安全軟件協同防御。
超5成電信詐騙系團伙作案 冒充銀行司法人員
央廣網北京11月12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很多人都接到過陌生人打來的電話或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說你參與節目中獎了,而你可能恰好真的參與過這個競猜節目;說你的醫保卡出了問題,而他知道你的姓名和其他詳細信息;說你的銀行賬戶涉嫌幫助犯罪分子洗黑錢,公檢法都在找你。五花八門的電信網絡詐騙手段,讓人防不勝防。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昨天(11日)通報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審理數據顯示,與電信網絡詐騙相關的罪名案件數量居高不下,這些案件非法提供的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客觀上為電信網絡詐騙的泛濫成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提示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為電信網絡詐騙推波助瀾
“中獎信息已經生效,違約金本來是100萬,我給你發短信時寫錯了一個字,寫成10萬了。”這是今年1月北京的劉先生錄下的騙子的電話,對方說他參加某電視節目競猜,獲得了大獎,中獎信息已經生效,領獎只需交幾千元保險,不交就是違約,需要支付100萬違約金,還要坐30年牢。利用中獎信息詐騙已經成了固定套路。
北京高院刑二庭副庭長羅鵬飛分析認為,電視競猜類節目的收視率甚高,利用此類電視節目進行詐騙,潛在的被害人范圍較為廣泛,社會影響較為惡劣。
北京高院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間,被告人樊用明、劉冉、陳金龍先后在聞瀾視訊公司任職期間,利用電視競猜節目《爭分奪秒》獲取的觀眾信息,伙同他人給觀眾打電話,虛構觀眾競猜中獎的事實,聲稱免費贈送限量金鉆腕表及大禮包等物品,在取得信任后,以收取物流保價費等名義,騙取全國各地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57萬多元,三人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三年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數額的罰金。
羅鵬飛指出,此類作案手段具有很強的蒙蔽性,共涉及被害人891人,是北京法院受理的個案中被害人人數最多的電信詐騙案件。這也提醒廣大群眾在接到電視節目中獎之類的電話后要提高警惕,務必向電視臺或是電視欄目組官方網站、客服電話進行核實,以防受騙。
2013年至今,北京市三級法院共審結各類電信網絡詐騙一審案件50件,涉及被害人1900多人,涉案金額4000多萬元。共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326人,累計判處被告人罰金人民幣500多萬元。數據還顯示,有800多人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刑。
羅鵬飛表示,這些案件往往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提供了大量非法的公民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手機信息等,客觀上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泛濫成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提示二、50%以上電信詐騙案件是團伙作案,冒充銀行、司法人員
北京的高老太接到一個聲稱公安局打來的電話,被騙走了80多萬元。
高老太回憶說:“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說是豐臺公安分局的,說我賣給他一個工商銀行的存折,他給了我200多萬。他說他是毛警官,他說把你手里的存款都打到一個帳號上,我們給你保護起來,最后我們弄清楚了,賠償你損失,看你歲數大了,我們就不把你拘留起來了,趕緊幫你把案子破了。當時就這么騙的我,我就相信了,把所有存款都打到他帳號上,總共八十一萬六。”
因為銀行加大了預防電信詐騙的宣傳力度,騙子竟然連怎么讓老人應對銀行的詢問都設計了話術。
高老太說:“騙子說,如果銀行問你,你就說這人是你的侄子,你給他匯的房款。”
所幸后來警方在高老太報警后及時攔截了其中的35萬元被騙資金。
羅鵬飛分析,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電信詐騙案件出現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詐騙團伙。詐騙團伙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布“招聘信息”招攬人手并將其安置于境外,冒充公檢法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向境內撥打電話的方式,形成嚴密的話術體系,從而獲得被害人信任,誘使被害人向其匯款。
提示三、電信詐騙犯罪往往涉及多個罪名
典型案例顯示,陳積鳳與他人共謀,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利用銀行POS機刷卡消費的方式,通過撥打詐騙電話的方式,騙取5名被害人642萬多元。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判處陳積鳳二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相應數額的罰金。
羅鵬飛介紹稱,該案中主犯因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兩項罪名數罪并罰后,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是北京法院受理的個案中被告人判刑最重且涉案金額最高的電信詐騙案件。
羅鵬飛表示,北京法院將堅持從嚴打擊的審判理念,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員、累犯、慣犯、職業犯,突出打擊重點。更要注重依法懲處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某些環節及相關犯罪活動的人員,著力打擊和切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加大贓款贓物追繳力度,對犯罪分子依法適用財產刑,決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獲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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