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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花和尚"打暈女網友拍裸照脅迫 獲刑2年半

時間:2015-10-28 11:47:46來源:中國甘肅在線編輯:馬海花點擊:

身為出家人卻六根不凈,通過QQ約女網友見面生非分之想,趁機猥褻并拍下對方裸照相威脅。日前,“花和尚”丁某被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丁某原籍江蘇東臺,20歲時在鎮江某寺院出家,隨后跟隨親戚來到宜興某寺院。2015年初,丁某和寺里其他和尚外出做法事,抽空用手機上網,通過QQ與網名為“天真”的女網友黃某聊天并交上了朋友。兩人相約見面,丁某陪著黃某逛街并為其購買了衣服等物品。晚上,兩人至賓館住宿,丁某要求與黃某發生關系遭拒絕,推搡間丁某將黃某打暈過去。看到已毫無抵抗能力的黃某,丁某心生邪念,脫下黃某的衣服,對其實施猥褻,并用手機拍攝了多張裸照。待黃某醒后,丁某以裸照相威脅再次提出非分要求。黃某依舊不肯,并趁丁某睡著的時候拿了丁某的衣服偷偷逃出了房間。

“想要衣服就把照片刪掉。”逃出來的黃某打電話給丁某,丁某假意答應并刪除了照片,但隨后就用手機的恢復功能將照片恢復。幾天后,丁某將照片發到黃某的QQ上,并以此威脅黃某。害怕的黃某當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黃某假裝同意丁某非分要求并約他到賓館,民警將丁某當場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丁某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和強奸罪,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最終數罪并罰,決定對丁某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在此案審理結束后,宜興法院及時向宜興市民宗局發出了司法建議,雖然這是極少數個案,但也反映出一些鄉鎮寺院在日常管理、僧眾的法制教育、個人修行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為此,宜興法院建議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寺廟管理,健全寺院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對僧人外出辦事、對外聯系工作方面應當建立相關的請銷假或者登記備案制度。同時建議要嚴格把好僧人準入關,并加強對他們的普法教育、思想教育,增加僧人遵紀守法意識。(來源:一號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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