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7日下午2點
地點:泉州市區義全街南3號樓
民警:臨江派出所李警官
一個燈泡、兩只不同雙的鞋、兩部手機、指甲油、化妝品、四塊磚頭,和兩輛被砸壞的車,這是臨江派出所李警官出警的第一現場。
出了什么事?泉州市區義全街南3號樓的王先生前天下午報警,“我的小車后玻璃窗被砸了”。
李警官邊搜集證據、查看車受損情況,邊聽車主王先生和何先生說事。王先生的店鋪就在邊上,前兩天他就將小車停在這。前天上午10點多,他在店里聽到有東西砸到車子,出來一看,幾瓶指甲油和化妝品躺在車邊,車沒有受損,他也就沒放在心上。沒想到,下午2點多,他再次聽聲出門,發現車的后玻璃被磚頭砸碎了。
根據周邊市民和王先生的說法,高空丟東西的,很可能就是樓上的住戶。李警官便提著現場收集的“證物”上樓,7層樓,共10多戶人家,挨家挨戶地詢問。
敲響7樓某戶人家時,10歲的小婷(化名)開了門,她淡定地看著電視。李警官發現,這個房間里有一排紅色燈泡,缺了一個,和手里拿的燈泡是一樣的;鞋柜里,有兩只只有左腳的鞋子,和車邊撿起的兩只鞋正好湊成兩雙;化妝臺上,指甲油、化妝品,和樓下撿到的,是同一個牌子。李警官心里明白了幾分,他問小婷,有沒有往樓下扔東西。小婷說,自己只往下扔了一個紅色的燈泡,沒扔其他東西了。
見家里沒有大人,李警官聯系了房東。房東一看,嘿,這兩部手機都是他的。
沒多久,小婷的母親李女士接到電話,匆匆趕來。一看到媽媽,小婷才承認,這些東西,都是她扔的。
小婷一家是河北人,住在市區寶洲街,父母都在泉州打工。前天,媽媽趕去超市工作,帶上了兩三歲的弟弟,把小婷寄在工友家。沒想到,工友到樓下跟人聊天,屋里只剩小婷自己一人,因為無聊,她便開始往樓下扔東西。4塊紅磚,是她跑到天臺上撿的,也是從天臺往下丟的。
小婷一直都很鎮定,直到上了警車,她才突然哭了出來。
經調解,李女士一次性賠償王先生、何先生共2000元。王先生說,車窗玻璃損失約1500元,孩子還小,就不再追究了。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見習記者 陳瑩鈺 記者 史國亮 實習生 黃曉蓉 通訊員 曾婷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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