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這張照片在微信朋友圈中很火。
照片中的男子坐在地上,右手抓住一只被捕獲的動物,左手擺出“V”字手勢,正在洋洋得意。
但他想不到,他在網絡上秀出的這張照片,把他“秀”進了監獄。今天杭州臨安法院正式對他判了刑,因為他捕殺的是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鬣羚(蘇門羚)。
一張流傳在朋友圈的照片驚動了省公安
44歲杭州獵人成調查目標
早在這張照片流傳之初,一些有正義感的網友就提出了抗議:“生態環境就是被這些人破壞的,如此踐踏生命的場景被孩子們看到,影響不知道有多惡劣!”更多網友呼吁:“有關部門要對此嚴厲查處!
果然,隨著轉發量的猛增,省森林公安局被驚動了。該線索被傳遞至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不久,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事情很快清晰了:照片中的男人是葉某,44歲,杭州臨安太陽鎮某村人。別看歲數有點大了,可他卻是一名捕獵愛好者,也是一家網站的負責人,名叫夾套天下狩獵網。
葉某在這家網站上售賣鐵夾子、繩子、吊索等,其中有一款裝吊用的報警器,非常熱賣。裝上報警器后,一有動物吊牢,會立刻觸發報警器,把信號傳送到手機上。
圖中可憐的動物正是鬣羚(蘇門羚),被葉某用工具捕殺。
2年間捕獲野生保護動物40余只
用于食用或出售
案件從公安局到了檢察院,又從檢察院到了法院,站在法庭上,葉某徹底傻眼了……
經過審理,一個捕殺并出售野生動物的“小圈子”也浮出水面。
2012年到2014年期間,葉某在未獲得狩獵許可的情況下,在禁獵期內使用鐵夾、吊杠等禁用的狩獵工具在臨安市太陽鎮范圍內獵捕黃麂、棘胸蛙(俗稱“石雞”、“石蛙”)、五步蛇等野生保護動物共計40余只,用于食用或出售。
有一次他捕殺羚羊后 將一只腿藏在了電視柜抽屜里
2014年3月的一天,葉某到在臨安市太陽鎮浪山村的山上裝“柴吊”。沒過幾天,葉某的手機就收到了報警,“應該是捕到獵物了”,葉某想。于是葉某來到裝“柴吊”的地方。果然,看到一只黑色皮毛的“野山羊”中招了。
因為“野山羊”太大,葉某打電話給同村的遠房親戚李甲:“我吊了只‘山羊’,你幫我裝一下!庇谑牵罴组_了一輛小車去接葉某,幫他把“山羊”抬上車;厝サ穆飞,葉某又說:“你家比較隱蔽,放到你家去。”李甲于是把“野山羊”帶回家。
回到家,李甲的老婆看到他們弄了個“野山羊”回來,不大高興,責罵李甲:“這種東西怎么好碰的?要坐牢的。”可惜李甲聽后,并沒把老婆的話放心上。
然后,葉某聯系了陳某、李乙,告訴他們手上有“野山羊”,讓他們趕快幫他聯系買家。
第二天,陳某、李乙便帶著買家何某上門了?戳恕耙吧窖颉焙,何某覺得很滿意,當即付給葉某11000元,并安排車子將“野山羊”運往桐廬。后來,葉某給了李甲500塊錢,算是好處費。
2014年5月的時候,葉某又用同樣的方法抓到一只“野山羊”,再次找到李甲幫忙運輸、處理。
而照片里的這次,發生在2014年上半年,當時葉某在山上捕獲一只活鬣羚,他就用手機拍了下來。隨后,葉某用刀將鬣羚殺死,連皮切成塊,然后挑回了家中。他把鬣羚的一對腳,藏在了電視機柜的抽屜里。
本來他的行為并不為人所知,但他自己的網絡分享“深深出賣”了他。眼尖的網友一下認出了葉某手邊的“野山羊”的動物并非普通的山羊,而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鬣羚。
葉某被判三年六個月
法官表示捕殺保護動物是重罪 最高可判十年以上徒刑
法庭上,葉某深深地懺悔:“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不該把獵捕野生動物當愛好,明知是違法的事情還去做,是自己不懂法律、無視法律,現在真的后悔了!
但為時已晚。
12月3日上午,杭州臨安法院依法對葉某、李甲、陳某、李乙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葉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另外李甲犯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陳某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李乙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
法院表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專門規定了“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屬破壞環境罪的一種,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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