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 李金磊)進入12月以來,吉林、寧夏、重慶等地相繼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2015年以來,全國至少已有28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地區數量已大大超過">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此前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減的情況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標。
“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進內需和消費。” 趙錫軍表示。
遼寧超兩年仍未調整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記者注意到,在還未宣布調整的遼寧、河北、青海、江蘇4地中,遼寧最低工資標準已兩年多未調整。
人社部數據顯示,遼寧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在2013年7月1日,最高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
河北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14年12月1日,青海上一次調整是在2014年5月1日,江蘇上一次調整是在2014年11月1日。需要指出的是,今年江蘇曾表示下半年將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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