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馬珍昌還教育年輕人,說在家好好的,不要在家鄉打架鬧事,有本事就在外面使。
隨后,延安監獄就和米脂當地派出所商量好,等馬珍昌回來取身份證時就扣留人。今年11月份,馬珍昌取身份證的時候,被當地警方扣留落網。
很快,一名逃犯迫于壓力投案自首。另一名逃跑28年的罪犯陳世貴被抓獲,短短數月間,包括馬珍昌在內,已經有6名越獄犯落網。
馬珍昌被抓后,很多人都認為這么長時間了,是否已過法律的追訴期了呢?西安律師李秀菊認為,追訴時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權行為的有效期限。一般案件已報案或犯罪嫌疑人已被網上追逃,無論抓到時距發案時有多遠,都要追究法律責任。再說,這是經過法院判決的罪犯,追到天涯海角,追到地老天荒,也不會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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