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越來越近,發紅包、搶紅包自然少不了。但有些紅包還真不能發,否則可能面臨法律問題。日前,北京順義警方透露,一名男子因為用別人手機給自己發紅包而被刑事拘留。
一個紅包,5000元不翼而飛
據警方透露,受害人張小姐稱,她的銀行卡一直未離身,可卡里的5000元不久前卻不翼而飛。民警了解到,案發當天,張小姐和男友去吃早飯時,將手機放在男友宿舍充電。張小姐的銀行卡與微信綁定,但查詢后并沒有微信交易記錄。民警與微信客服聯系后得知,張小姐通過微信給俞某發了5000元微信紅包。俞某是張小姐男友的舍友,幾人原來很熟悉。
民警提醒手機不在身邊微信要退出
民警調取宿舍外的監控錄像發現,張小姐和男友離開后,只有俞某回過宿舍。
俞某被捕后供述,他平時的工資全部上交女友,女友只留給他一點零花錢根本不夠花。當日正巧他回宿舍,看到張小姐的手機在充電,就動起了歪腦筋。他利用張小姐手機微信沒有下線的機會,由于大家互相都比較熟悉,對各自的信息比較了解,因此通過重置微信內銀行卡取款密碼,分三次向自己的手機發了5000元紅包。為了不讓張小姐察覺,他還刪除了所有交易記錄。
民警提示大家看好手機,避免落入他人之手,手機不在身邊、不用微信時及時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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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趁閨蜜睡著,用閨蜜手機給自己發近3萬紅包!
俞某用別人手機給自己發紅包,這樣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去年11月,江蘇常州市民汪某去銀行辦事,發現自己手機綁定的銀行卡,出現異常消費3萬多元,明明自己近期未有如此消費,遂要求打出月消費清單,這才如夢初醒,原來是自己相處才3個月的“閨蜜”,通過自己微信發放紅包方式,將自己綁定銀行卡上的錢轉到“閨蜜”微信賬戶里。汪某隨即報警,民警迅速到場,將盜竊嫌疑人孫某“請進”了派出所。
據孫某交代,自2015年9月18日以來,孫某利用“閨蜜”的手機綁定銀行卡,通過微信紅包方式給自己發放“福利”,先后作案15起,“盜竊”近3萬多元。
發紅包需要支付密碼,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原來,閨蜜主要是拿她的指紋“支付” 。據孫某交代,她每次向閨蜜“借錢”,總是乘其熟睡時,將其右手指紋按在手機上,手機開啟后,迅速將手機綁定銀行卡將錢劃撥到自己手機紅包內,不知不覺,從開始的每次200元,300元,500元不等,發展到后來的一次2000元到5000元且數額越來越大,以致東窗事發。這種行為與盜竊無異,已經構成犯罪,將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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