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在山東東營市看守所的威海中院原副院長于明麗,因辱罵值班民警及嚴重鬧監被加戴械具,隨后自稱不能行走,而當地醫院檢查后稱她“詐病”。
于明麗懷疑檢查結果,申請北京專家會診。東營市看守所四次向主審本案的濱州中院發函,提請法院對于明麗的申請作出明確答復,并建議變更強制措施,但均未收到回應。
2015年4月,于明麗一審因受賄罪被判十年,上訴至山東高院后,她的辯護律師向山東高院申請變更強制措施,至今未得到答復。“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法院在收到變更強制措施申請后,應當在三日內作出決定!
近日,山東高院宣傳處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表示,該院已知曉于明麗的情況。但該負責人未就如何處理申請作出答復。
因涉嫌枉法判決罪、受賄罪被刑拘
2013年9月,調往威海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當副主任不足三個月,于明麗因涉嫌犯民事、刑事枉法判決罪、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而在此之前,于明麗一直在威海中院工作,歷任該院民事審判庭第四庭庭長、審委會委員、審委會專職委員。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她任威海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自刑拘被羈押在東營市看守所后,于明麗因加戴械具,引發一場持續近一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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