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條例》,強黨建,促發展
5月22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緊緊圍繞著“長期執政條件下建設什么樣的黨、怎么建設黨”這一根本問題展開,對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于組織工作的統領性、綜合性基礎主干法規,是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的基本遵循。
織密建強組織體系,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嚴密的組織體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優勢所在、力量所在”,黨的力量來源于組織,組織嚴密是我們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條例》第三章突出了組織的基礎性地位和體系化建設要求,第十一條的“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農村基層黨組織是最貼近人民群眾的黨組織,只有加強基層黨支部的“向心力”,凝聚人民群眾的力量,團結一致,把“兩個維護”“四個服從”放在首位,才能強有力地推動改革發展,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建設。
著力建強干部隊伍,確保黨組織的風清氣正。“黨的干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干,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干部是決定性因素”,《條例》在干部工作“五大體系”中,明確了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的主要目標和重點舉措。干部隊伍的建設,直接影響到黨組織工作的開展,建立健全干部隊伍的選拔、任用、培養、激勵體系,圍 “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充分激發人才活力,促進黨組織的創新創造。“人才是實現民族振興、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資源”,《條例》中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協調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都是體現黨的全面領導下人才的培養利用。人才是科技創新的根本,必須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充分激發人才創新活力,順應大局大勢,大膽創新。構建科學高效的人才發展體系,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推進實施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建強黨組織是一項長期的工程,任重而道遠,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是做好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的根本。只有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內容,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不斷加強黨對組織工作的領導,不斷促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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