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華
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對“十三五”期間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提出了新要求,其中一條就是“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
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中指出,建議稿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實中央確定的使1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目標。這1億人主要指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和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
單從字面上看,就是要實現1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完成身份的轉變。但實際上,這一目標的意義遠不止數字增長那么簡單。
當前,按照常住人口計算,我國城鎮化率已經接近55%,城鎮常住人口達到7.5億。然而,這7.5億人口中包括2.5億的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常住人口,他們并未取得城鎮戶籍。減去這部分人口,我國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實際上只有36.3%。
這些沒有取得城鎮戶籍的外來常住人口在城鎮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務。他們對自己的“市民”身份缺乏認同感,城鎮不是自己的“家”,他們更像是繁華都市的匆匆過客。這種狀況容易引發一系列復雜的社會問題。
因而,實現“1億人落戶城鎮”的目標,不僅可以提高我國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讓我國的城鎮化質量更高,含金量更高,也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將發展成果惠及更多人口的內在要求。
此外,過去10年里,我國的城鎮化率主要靠農民工支撐。隨著勞動年齡人口轉為負增長,人口紅利已經消失,我國城鎮化增速有減緩趨勢,城鎮化步伐應該由注重數量增長轉向重視質量提高,“1億人落戶城鎮”對穩定勞動力供給和培育現代產業工人隊伍都有重要意義。
而且,“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意味著城鎮消費需求增長,政府勢必要加大公共服務的投入,促進城鎮道路、住宅、學校、醫院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建設,擴大和提高各項公共服務的覆蓋范圍和水平。
推動“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要協調好城鎮和鄉村在發展中的關系。由于城鎮在公共服務、收入水平等方面要優于鄉村,本身對于人口的吸引力也要比鄉村強。如果在推動城鎮化的過程中,不注重鄉村的協調同步發展,會導致鄉村的凋敝、破敗。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城鎮化的加快推進,短時間內并不會改變我國大多數人口生活在農村的現狀。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在城鎮化過程中忽略對于鄉村發展的重視。
“1億人落戶城鎮”,是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題中之義,將在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發展的同時,為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提供強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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